海联金汇(002537):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减持股份预披露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2-051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 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 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740,1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2022年 5月 11日,公司收到博升优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并发起新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截止 2022年 5月 11日,博升优势披露的前述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实施新的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减持计划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减持期间,博升优势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博升优势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持有本公司股份 63,227,2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39%)的股东博升优势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740,1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一)博升优势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博升优势持有本公司股份 63,227,2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3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补充流动资金; (2)股份来源:非公开定向增发股份,已解除限售;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1,740,1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调整),博升优势将按照证监会相关的减持规定约定进行减持;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 2、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博升优势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海立美达(公司简称现已变更为“海联金汇”)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 (2)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为保障业绩补偿承诺的履行,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后,博升优势将根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承诺相应数量的股份在业绩承诺完成前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升优势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重组报告书、公告书中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博升优势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博升优势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减持期间,股东博升优势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博升优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并发起新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5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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