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能建Y1 (163650):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2年05月11日 20:17:06 中财网
原标题:20能建Y1 :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19能建Y1 债券代码: 163965.SH 20能建Y1 163650.SH 受托管理人:2022年 5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 (万元)当前利率 (%)还本付息 方式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一)19能建Y1163965.SH2019-12-132022-12-13300,000.003.90在发行人不行使递 延支付利息权的情 况下,每年付息一 次。若在某一续期 选择权行权年度, 发行人选择全额兑 付,则该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即为兑付 日。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第一期)20能建Y1163650.SH2020-06-192023-06-19100,000.003.50 
公司债券挂牌或转让的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 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 的执行情况(如适用)“19能建Y1”和“20能建Y1”均附第3年末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递延支付 利息权及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9能建Y1”、“20能建Y1”均尚未触发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 权及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二、重大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络人的信息,并在债券上市期间及时披露其变更情况。”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就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情况说明如下:根据发行人最新制度安排,公司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孙洪水先生变更为秦天明先生。

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秦天明先生,1967年2月出生,正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于1990年7月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秘书科科长、副主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三、重大事项的影响
上述人员变动为发行人内部分工调整,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19能建Y1”和“20能建Y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公司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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