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002667):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

时间:2022年05月12日 17:31:42 中财网
原标题:鞍重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杨永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永伟先生、杨凤英女士、 温萍女士、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2月26日,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持股 5%以上股东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永伟先生、杨凤英女士计划在2022年4月4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86.79 万股(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占公司总股本的 6%。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收到以上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杨永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286万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231万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5万股,累计减持比例已超过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杨永柱、杨永伟、温萍    
住所鞍山市铁东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杨凤英、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杨凤英)鞍山铁东区、(强强投资)九江市共青城市    
权益变动时间杨永柱 :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1日    
 杨永伟 :2022年4月6日    
 温萍 :2022年4月14日-2022年5月10日    
 杨凤英、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适 用    
股票简称鞍重股份股票代码002667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2861.2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
杨永柱合计持有股份21,159,0689.1520,299,0688.78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21,159,0689.1520,299,0688.7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杨永伟合计持有股份410,0000.1800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410,0000.18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杨凤英合计持有股份9,7000.0049,7000.004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9,7000.0049,7000.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温萍合计持有股份11,568,04459,978,0444.32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1,568,04459,978,0444.3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共青城强强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本次无减持 计划)合计持有股份16,320,0007.0616,320,0007.06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6,320,0007.0616,320,0007.0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49,466,81221.4046,606,81220.16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是√ 否□ 2022年2月25日持股5%以上股东杨永柱、温萍及其一致行动人 杨永伟、杨凤英提交《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并于2022 年 2月26日披露该减持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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