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000788):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8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收到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成集团”)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5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73%。本次交易完成后,合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66,85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96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原因:因整合资源及公司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四)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合成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2006年3月6日至4月10日,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合成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1)所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 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24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合成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5%,但合成集团在获得流通权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持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的限制。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所获得资金划入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有公司股权比例最低不低于30%。如果公司因配股、增发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上述最低持股比例所指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事项已于2011年履行完毕(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在公司向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重庆大新药业 90.63%股权的资产的定向增发过程中,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合成集团做出如下承诺:自西南合成(公司原证券简称,2013年变更为“北大医药”)的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告之日起至西南合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合成集团不再出售西南合成A股股票。该等期间届满后,合成集团买卖西南合成A股股票事宜将严格依照《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合成集团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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