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发行人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已仔细阅读了《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司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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