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300910):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时间:2022年05月13日 15:57:19 中财网
原标题:瑞丰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300910 2022-03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 松禾国创新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松禾”)与深圳市松禾国创新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松禾”)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4%(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苏州松禾、深圳松禾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减持股份 来源
苏州松禾集中竞价 交易2022年3月14日 -2022年5月13日42.70206,0000.14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 份
深圳松禾集中竞价 交易2022年3月14日 -2022年5月13日43.02118,0000.08 
合 计324,0000.22-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股东苏州松禾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苏州松禾合计持有股份11,771,0117.8511,565,0117.71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11,771,0117.8511,565,0117.71
 有限售条件 股份0000
2、股东深圳松禾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深圳松禾合计持有股份2,250,0001.502,132,0001.42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2,250,0001.502,132,0001.42
 有限售条件 股份0000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及其承诺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承诺。

3、苏州松禾与深圳松禾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松禾与深圳松禾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苏州松禾与深圳松禾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敦促苏州松禾与深圳松禾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苏州松禾、深圳松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