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688596):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2年05月13日 19:03:21 中财网
原标题: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扬州福翌聚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福翌”)持有公司股份 13,884,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4132%。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并于2021年8月20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扬州福翌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69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以公司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总股本数即256,500,000股计算)。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9月6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5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8月15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5,1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自主行权、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扬州福翌聚 能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13,884,7445.4132%IPO前取得:13,884,744 股
注:股东通过证券交易平台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股份数量为 1,0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416%,该部分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所以截至目前,股东持有公司 12,817,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72%。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扬州福翌聚能 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998,7690.3894%2021/12/13~ 2022/3/1221.08-26.722021年11月20 日
注:有关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3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 交易 减持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期间   
扬州福翌 聚能股权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不超过: 7,695,00 0股不超 过:3%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565,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5,130,000股2022/ 6/7~ 2022/ 9/6按市场价 格IPO前取 得自身资 金需求
注:扬州福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扬州福翌(工商更名前为“宁波量子聚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正帆科技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其股票。本企业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企业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减持。

(3)本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正帆科技股份的,减持程序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本企业减持所持有正帆科技股份的方式应当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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