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68867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

时间:2022年05月17日 21:07:12 中财网

原标题:金盘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

股票简称:金盘科技 证券代码:688676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inan Jinpan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注意以下重要事项。

一、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
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将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款,到期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有条件赎回价格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金盘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的兑付风险。

四、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下游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新能源、高端装备、高效节能等三个领域的主要产品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平均为 66.04%。公司经营业绩与新能源、高端装备、高效节能等下游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景气程度密切相关。若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生变化,上述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者相关投资需求下降,从而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电磁线、硅钢、电气元器件、绝缘化工材料、普通金属材料,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平均为 84.07%,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化是影响公司利润的重要因素。受国内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供求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呈现一定的波动。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或销量无法同步提升,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导致新增固定资产原值和年折旧额、无形资产原值和年摊销额。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并投产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金额约 7,041.08万元(税前),以下为对公司 2021年的经营业绩影响情况的测算:前述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金额占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约
2.13%,剔除所得税影响后占公司 2021年净利润的比例约25.42%。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效益能够较好地消化新增折旧及摊销的影响,但由于影响募投项目效益实现的因素较多,若募投项目实际效益低于预期,则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之“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智能装备制造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能储能系列产品 3.9GWh。虽然公司已经结合市场前景、产业政策以及公司人员、技术、市场储备等情况对该等募投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已经获得储能系列产品的部分订单,与部分意向客户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且在积极开拓其他客户,但若未来公司储能系列产品技术水平不能完全满足客户需求,或国内外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容量、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储能系列产品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则该等募投项目可能面临量产进度不及预期、新增产能不能被及时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之“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公司 IPO募投项目)”可实现年产能干式变压器系列产品 2,000万 kVA。虽然公司是全球干式变压器行业优势企业之一,公司干式变压器系列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先进性,但若未来国内外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状况等多种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则该募投项目建成后将面临新增产能不能被及时消化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及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呈上升趋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40,905.23万元。若未来经济环境及产业政策变化,部分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其应收账款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六)发出商品余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中的发出商品余额较大且呈上升趋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为82,959.7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5.63%,主要为 1年以内的发出商品,主要系公司部分干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等产品的安装调试和通电验收周期较长,且受轨道交通等领域客户项目工程整体建设进度的影响,导致各期末部分发出商品无法在当期验收确认收入。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公司发出商品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并持续处于较高水平,且可能面临部分发出商品验收周期延长、资金占用增加等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
(一)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
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3、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市场份额、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制定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未来经营结果受多种宏观和微观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对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元宇智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李志远、YUQINGJING(靖宇清)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

(2)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2
二、 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 四、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 3 五、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 5 目 录 .............................................................................................................................. 9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8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8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21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29
五、认购人承诺................................................................................................... 30
六、发行人违约责任........................................................................................... 31
七、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3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4
一、技术风险....................................................................................................... 34
二、经营风险....................................................................................................... 34
三、政策风险....................................................................................................... 36
四、财务风险....................................................................................................... 36
五、法律风险....................................................................................................... 37
六、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38
七、可转换债券发行相关的风险....................................................................... 39
八、其他风险....................................................................................................... 4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3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43 二、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43 三、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5 四、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和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52 五、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57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60 七、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77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115
九、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134
十、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69 十一、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178
十二、上市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78 十三、境外经营情况......................................................................................... 178
十四、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180
十五、最近三年公开发行的债务情况............................................................. 185 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86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186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187
三、同业竞争情况............................................................................................. 187
四、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91
五、关联交易情况............................................................................................. 197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01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201 二、财务报表..................................................................................................... 202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209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11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214
六、财务状况分析............................................................................................. 217
七、经营成果分析............................................................................................. 252
八、现金流量分析............................................................................................. 276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279
十、技术创新分析............................................................................................. 280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280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81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82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8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和目的..................................................... 282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90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316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317 第八节 历次集资金运用情况 .................................................................................. 318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318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319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327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327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328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328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328
第十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343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4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34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34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348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349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350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35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52
附表一:公司商标情况 ........................................................................................... 353
附表二:公司专利权情况 ....................................................................................... 354
附表三:公司软件著作权情况 ............................................................................... 363
附表四:公司主要政府补助情况 ........................................................................... 36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下述含义:

基本术语  
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金盘科 技、股份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盘有限、有限 公司海南金盘电气有限公司(2017年 10月改制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金盘变压器厂海南金盘特种变压器厂
海口金盘海口金盘特种变压器厂
金榜国际JINPAN INTERNATIONAL LIMITED/金榜国际有限公司
FNOFLI Capital Ltd (曾用名:FNOF E&M Investment Limited)
元宇投资海南元宇智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Forebright SmartForebright Smart Connection Technology Limited
敬天投资敬天(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旺鹏投资旺鹏(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旺鹏(平 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君道投资君航(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君道(平 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春荣投资春荣(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春荣(平 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Forever CorporateForever Corporate Management(Oversea)Limited/恒丰企业管理 (海外)有限公司
浦江投资浦江聚金丰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绿能投资珠海市光远绿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亭林投资亭林(昆山)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桂林君泰福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
金盘上海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金盘中国金盘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武汉金盘智能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科技研究院武汉金盘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金盘香港JST Power Equipment (Hong Kong) Limited/金盘电力设备(香 港)有限公司
上海鼎格上海鼎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电气研究院海南金盘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海南金盘电气发行人 2019年新设子公司海南金盘电气有限公司
武汉金盘武汉金盘电气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金盘馨源实业有限公 司)
海南数字化工厂海南金盘科技数字化工厂有限公司
金盘储能海南金盘科技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金盘新能源海南金盘智能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
金盘扬州金盘(扬州)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文昌新能源文昌金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新能源昆山和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同享海南同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金盘浙江金盘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新能源武汉武缆和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为恒金盘为恒金盘储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精卓上海精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JST USAJST Power Equipment, Inc.(曾用名:Jinpan International (U.S.A), Ltd.)
Jinpan RealtyJinpan Realty Group, LLC
Real EstateJST Real Estate, LLC
上海上飞上海上飞飞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新能源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输配电金盘电气集团(上海)输配电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四大基地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口、武汉、上海、桂林建 设的四大生产基地
海口数字化工厂干式变压器海口数字化工厂,是公司依靠智能科技研究院及上 海鼎格等自身科技创新团队,自主规划、设计、建设的国内第 一家符合德国工程师协会标准 VDI4499并经德国认证机构 TUV NORD认证的干式变压器数字化工厂
Silver SpringSILVER SPRING HOLDINGS LIMITED/昇展控股有限公司
红骏马红骏马(海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红骏马(深圳) 投资有限公司)
中电联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公司章程》《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商证券、保荐 人、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 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 2017年 7月 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 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
报告期、最近三 年及一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3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3月末
报告期末2022年3月末
最近一年2021年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专业术语  
变压器变压器是利用电磁感应原理来改变交流电压的装置,它可将一 种电压转换成相同频率的另一种电压,是发、输、变、配电系 统中的重要设备之一
干式变压器属于变压器的绝缘和冷却的一种结构型式,即变压器的铁芯和


  绕组不浸泡在绝缘油中的变压器,其冷却方式为自然空气冷却 和强迫空气冷却
油浸式变压器属于变压器的绝缘和冷却的一种结构型式,即变压器的铁芯和 绕组浸泡在灌满绝缘油的油箱中
箱式变电站将变压器、高低压开关设备按照一定的接线方案排放组合在封 闭的箱体内,构成一个独立的、公众能接近的变电站,取代了 传统的土建变电站,同时集成了高、低压开关、控制保护、计 量、补偿等功能,按结构可分为欧式变电站、美式变电站及华 式变电站。
开关设备主要用于发电、输电、配电和电能转换有关的开关电器以及这 些开关电器相关联的控制、检测、保护及调节设备的组合的统 称
SVG高压静止式动态无功功率补偿及谐波抑制装置,可根据电站的 多种出力水平和多种工况运行需要,灵活实时地补偿无功功 率。
CC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 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 合格评定制度。
CE认证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 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 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 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通行证。
CSA认证加拿大标准协会(CanadianStandardsAssociation)的简称,其成 立于 1919年,是加拿大首家专为制定工业标准的非盈利性机 构。目前 CSA是加拿大最大的安全认证机构,也是世界上最著 名的安全认证机构之一,其能对机械、建材、电器、电脑设 备、办公设备、环保、医疗防火安全、运动及娱乐等方面的所 有类型的产品提供安全认证。
DNVGL认证挪威-德国船级社认证
GOST认证一种市场准入强制安全认证,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俄罗斯 等独联体国家市场的护照。
VDI4499标准德国工程师协会(VDI)发布的关于数字化工厂一系列标准。
“两化融合”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是一种应用于在单一地点的企业内 部、分散在多个地点的企业内部,以及在产品研发领域具有协 作关系的企业之间的,支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的创建、管 理、分发和应用的一系列应用解决方案,它能够集成与产品相 关的人力资源、流程、应用系统和信息。
SRM供应商管理系统,以供应商信息管理为核心,以标准化的采购 流程以及先进的管理思想,从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组织架构信 息、联系信息、法律信息、财务信息和资质信息等信等多方面 考察供应商的实力,再通过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交易记录、 绩效等信息综合管理,达到优化管理,降低成本的目的。
APS高级计划与排程系统,主要解决生产排程和生产调度问题,在 离散行业,APS是为解决多工序、多资源的优化调度问题;而 流程行业,APS则是为解决顺序优化问题;它通过为流程和离 散的混合模型同时解决顺序和调度的优化问题,从而对项目管 理与项目制造解决关键链和成本时间最小化具有重要意义。
MES制造执行系统,可以为企业提供包括制造数据管理、计划排程 管理、生产调度管理、库存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工作中心/设备管理、工具工装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理、项 目看板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底层数据集成分析、上层数据集 成分解等管理模块,为企业打造一个扎实、可靠、全面、可行 的制造协同管理平台。
WMS仓库管理系统,通过入库业务、出库业务、仓库调拨、库存调 拨和虚仓管理等功能,综合批次管理、物料对应、库存盘点、 质检管理、虚仓管理和即时库存管理等功能综合运用的管理系 统,有效控制并跟踪仓库业务的物流和成本管理全过程,实现 完善的企业仓储信息管理。
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 想,为企业决策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ERP通 过软件把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及相应的物流、信息 流、资金流、管理流、增值流等紧密地集成起来实现资源优化 和共享。
OA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将计算机、通信等现代化技术运用到传统 办公方式,进而形成的一种新型办公方式;办公自动化利用现 代化设备和信息化技术,代替办公人员传统的部分手动或重复 性业务活动,优质而高效地处理办公事务和业务信息,实现对 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进而达到提高生产率、辅助决策的目 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改善工作环境。
IMS智能制造系统,一种由智能机器和人类专家共同组成的人机一 体化智能系统,它在制造过程中能以一种高度柔性与集成不高 的方式,借助计算机模拟人类专家的智能活动进行分析、推 理、判断、构思和决策等,从而取代或者延伸制造环境中人的 部分脑力劳动。
BOMBOM(Bill of Material)物料清单,也即以数据格式来描述产品 结构的文件,是计算机可以识别的产品结构数据文件,是 ERP 的主导文件。
MRP根据产品结构各层次物品的从属和数量关系,以每个物品为计 划对象,以完工时期为时间基准倒排计划,按提前期长短区别 各个物品下达计划时间的先后顺序,是一种工业制造企业内物 资计划管理模式。MRP是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和顾客订单制定产 品的生产计划,然后基于产品生成进度计划,组成产品的材料 结构表和库存状况,通过计算机计算所需物料的需求量和需求 时间,从而确定材料的加工进度和订货日程的一种实用技术。
EPC即工程总承包,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 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 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 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数字孪生充分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更新、运行历史等数据,集成多学 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的仿真过程,在虚拟空间中完 成映射,从而反映相对应的实体装备的全生命周期过程。
碳中和企业、团体或个人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 使用可再生能源、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方式,以抵消自身产 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
碳达峰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 回落
储能通过介质或设备把能量存储起来,在需要时再释放的过程。
PCS储能变流器,是在各类蓄电池的充电和放电过程中,提供电流 的整流和逆变两种变换功能的电力电子设备。


BMS电池管理系统,是一套保护动力电池使用安全的控制系统,时 刻监控电池的使用状态,通过必要措施缓解电池组的不一致 性。
EMS能量管理系统,是现代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总称,可以进行数 据采集与监视、自动发电控制与网络应用分析。
注: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nan Jinpan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39号
注册资本42,57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辉
董事会秘书杨霞玲
股票简称金盘科技
股票代码688676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网址http://www.jst.com.cn
联系电话0898-66811301
传真0898-6681174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变压器、整流 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电 气设备修理;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 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销 售;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 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 租赁;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电池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 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 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 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 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7,455.00万元(含),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证券面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五)预计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量为不超过 107,455.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

(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七)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为【】万元,具体包括:

项目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律师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用【】
资信评级费用【】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合计【】
(十)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的主要日程安排以及停复牌安排如下表所示:

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
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T-1日【】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下机构投资者在 17:00前缴纳申购保证金和提交《网下申购表》等相关文件
T日【】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认购日(缴付足额资 金);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定网上申购中签率和 网下申购初步配售结果
T+1日【】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 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日日终有足额 的可转债认购资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金额缴款(如申 报保证金低于配售金额)
T+3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十一)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安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二)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五)评级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金盘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六)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
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债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⑤公司拟变更、解聘本期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⑦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⑧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③债券受托管理人;
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七)转股价格调整原则及方式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B×i×t÷365
A
I:指当期应计利息;
A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支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B×i×t÷365
A
I:指当期应计利息;
A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得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方式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 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辉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39号
电话0898-66811301
传真0898-66811743
联系人杨霞玲(董事会秘书)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
电话0755-82531335
传真0755-82531335
保荐代表人苗淼、陆颖锋
项目协办人张梦昊
项目组成员廖来泉、刘佳荣、赵宇、乐延峰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经办律师李波、李青、杨镕澺
(四)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余强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鲁立、黄平、黄蕾蕾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崔磊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院 3号楼 2048-80
电话010-83436075
传真010-62299803
经办评级人员何阳、苑小雨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电话021-5870 8888
传真021-5889 9400
(七)收款银行

户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
账户33001617835059666666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4、发行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六、发行人违约责任
(一)债券违约事件
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如下:
1、在本次可转债到期、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公司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未能偿付本次可转债的到期利息;
3、公司发生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可转债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款或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和/或利息,超过 10,000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
4、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对公司履行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送达之日起持续 30个工作日仍未予纠正;
5、公司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公司就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公司就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6、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公司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7、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本次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8、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公司发生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本次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加速清偿
当出现前述约定的违约情形之 3~8时,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同意),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即加速清偿)。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相关违约事件已经得到消除,则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豁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三)债券违约责任
公司承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可转债利息及兑付本次可转债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包括加速清偿决定要求的时间)支付本次可转债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出现前述约定的违约情形并持续五个工作日未消除时,公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按照相关法规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积极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加速清偿决定(如有),或依照相关法律程序执行;
3、积极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合理措施。

当公司发生前述违约情形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进行追索。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四)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规定,任一方有
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地点在杭州,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作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争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次可转债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七、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浦江聚金丰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浦江投资”)持有发行人2,194,877股股票,持股比例为0.52%,浦江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且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浦江投资 17.86%的出资比例。

此外,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的要求,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本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截至2022年3月31日持有发行人 2,128,500股,持股比例为0.5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投入资金用于产品开发及技术创新,报告期各期研发投入分别为 10,146.09万元、11,190.53万元、15,758.08万元、3,134.41万元。公司正在持续推进输配电及控制产品智能化、储能系列产品开发及制造模式数字化转型的研发投入及技术升级迭代,但上述研发投入是否能取得技术成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研发成果不及预期,则公司可能无法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对产品升级或开发新产品,导致公司主要产品失去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下降,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二)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且正处于数字化转型升级关键阶段,需要掌握跨领域多学科知识的技术研发人才。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研发人员达 318人,占公司总人数 15.73%。随着公司主要产品逐步向集成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以及制造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公司将面临加大培养和储备技术人才的压力,若公司不能持续引进、培养合适和足够的人才,或公司现有技术人才流失,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下游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新能源、高端装备、高效节能等三个领域的主要产品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平均为 66.04%。公司经营业绩与新能源、高端装备、高效节能等下游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景气程度密切相关。若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生变化,上述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者相关投资需求下降,从而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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