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300957):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05月18日 16:52:21 中财网
原标题:贝泰妮: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2-034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
暨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披露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的相关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披露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杉聚业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减持比例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减持贝泰妮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5月17日,红杉聚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至此,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以来,红杉聚业合计减持股份数量过半;同时,自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以来,红杉聚业减持股份数量已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前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发布《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前,红杉聚业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来源
红杉聚业91,415,25721.58IPO前取得
红杉聚业已于2022年2月27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60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5月17日,红杉聚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 例(%)减持 期间减持 方式减持价 格区间 (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当前持股数 量(股)当前持股 比例(% )
红杉 聚业11,750,0002.772022年4 月29日- 2022年5 月17日大宗 交易175.00- 192.962,126,270,000.0079,665,25718.81
注: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红杉聚业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7%。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红杉聚业合计持有股份91,415,25721.5879,665,25718.81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91,415,25721.5879,665,25718.8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指减持计划实施开始前所持有股份。


3.持股变动超过1%情况
自前次持股变动1%公告披露至2022年5月17日,红杉聚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号 103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 5月 12日-2022年 5月 17日   
股票简称贝泰妮股票代码300957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680.00001.61  
合 计680.00001.6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8,646.525720.417,966.525718.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46.525720.417,966.525718.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5日发布《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红杉聚业 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按公司当时的股份总数 423,600,000股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6,944,000股)。公司于 2022年 5月 12日发布《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红杉聚业于 2022年 4月 29 日至 2022年 5月 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 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 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关于减持贝泰妮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杉聚业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杉聚业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红杉聚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红杉聚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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