垒知集团(002398):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垒知集团: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2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Lets Holding Group Co., Ltd.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二〇二二年五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垒知集团”、“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2年 4月 19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中,“最近三年及一期”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 2021年度 1-9月”,“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指“2018年 12月 31日、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及 2021年 9月 30日”。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垒知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6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9,630.00万元(396.30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9,630.00万元(396.30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 5月 20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 4月 21日至 2028年 4月 20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4月 27日,T+4日)起满 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年 10月 27日至 2028年 4月 2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2年 4月 21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本次可转债转股来源:本次可转债转股股份仅来源于新增股份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垒知集团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联合资信将进行跟踪评级。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09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 4月 21日公开发行了 39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39,63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不足 39,630.00万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39,6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 5月 2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垒知转债”,债券代码“127062”。 公司已于 2022年 4月 19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已于 2022年 4月 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ets Holding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720,230,406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号 法定代表人:蔡永太 成立日期:2004年 4月 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4266020172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工程技术咨询(不含造价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科技中介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其他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含专利事务);其他建筑材料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所有制造业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其他质检技术服务;认证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监测;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危险废物治理;室内环境治理;其他未列明污染治理;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专业化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号 邮政编码:361004 联系电话:0592-2273752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变化情况 (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公司前身原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于 2004年 4月 9日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于 2006年 4月 19日更名为“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是由原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 9月 6日,有限公司召开 2007年第七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同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签订《关于发起设立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同意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截至 2007年 7月 31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华证中洲审(2007)NZ字第 020576号《审计报告》审计确认的净资产值 112,118,214.66元中的 9,000万元折为股份 9,000万股(其余 22,118,214.66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各股东(即发起人)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不变。上述股本总额已于 2007年 9月 7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华证中洲验(2007)NZ字第 020036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 2007年 10月 8日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股份公司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73号)批准,公司于 2010年 4月 26日向社会公众发行 3,000万股普通股,并于 2010年 5月 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建研集团”,股票代码“002398”。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为 12,000万股,股权结构变为:
1、2011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1年 5月实施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转增 3股。 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15,600万股。 2、2012年7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2年 7月实施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转增 3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20,280万股。 3、2013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3年 5月实施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转增 3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26,364万股。 4、2015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5年 5月实施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转增 3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34,273.20万股。 5、2017年7月股权激励授予事项 经公司 2017年 3月 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7年 5月12日召开的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2017年 6月 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 2017年 7月,公司于已完成向首次 1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338.7096万股,授予价格为 9.48元/股,募集资金 3,210.97万元,其中股本 338.7096万股,资本公积 2,872.26万元。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4,611.9096万股。 6、2018年5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经公司 2018年 3月 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年 4月27日召开的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9.4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4位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2,820股。截至 2018年 5月 31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4,608.6276万股。 7、2018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8年 6月实施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转增 10股。 根据公司于 2018年 6月 5日刊登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公司已于 2018年 5月 31日完成 32,82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导致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股本发生了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调整为:以截至 2018年 6月 8日股份总数346,086,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018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10.000948股。公司已于 2018年 6月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69,220.536万股。 8、2018年7月股权激励授予事项 经公司 2017年 3月 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7年 5月12日召开的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2018年 4月 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 6月 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截至 2018年 7月,公司于已完成向 3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68.5496万股,授予价格为 4.76元/股,募集资金 326.30万元,其中股本 68.5496万股,资本公积 257.75万元。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9,289.0856万股。 9、2018年11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经公司 2018年 8月 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18年 9月 7日召开的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4位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66,679股(其中,以 4.74元/股的价格回购苏彩芬、曾建扬、杨善顺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6,679股;以 4.76元/股的价格回购龙珍保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10,000股)。截至 2018年 11月 19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9,262.4177万股。 10、2019年7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经公司 2019年 4月 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19年 4月 30日召开的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5位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5,550股(其中,以 4.74元/股的价格回购邱有陶、陈周顺、洪绍坤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546股;以 4.76元/股的价格回购白玉渊、李广宁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5,004股)。截至 2019年 7月17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9,250.8627万股。 11、2020年6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经公司 2020年 3月 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0年 4月30日召开的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4.74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3位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8,201股。截至 2020年 6月 10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9,248.0426万股。 1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17,452,006股 A股股票,并于 2020年 12月 23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69,248.0426万股增加至 70,993.2432万股。 13、2021年1月股权激励授予事项 2020年 10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 11月 13日,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 12月 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0年 12月 7日,发行人已完成向 6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95,000股,授予价格为 5.81元/股,募集资金 61,556,950.00元,其中股本 10,595,000.00股,资本公积 50,776,791.88元。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 72,052.7432万股。 14、2021年1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经公司 2020年 10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0年 11月 13日召开的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4.74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尹峻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7,026股。截至 2021年 1月 13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2,049.0406万股。 15、2022年 1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经公司 2021年 12月 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2年1月 6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5.8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林燕妮、林秀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6,000股。截至 2022年 3月 7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2,023.0406万股。 三、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于 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是中国首家整体上市的建筑科研机构。目前,公司已形成建设综合技术服务及新型建筑材料两大主营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其中,建设综合技术服务以须拥有法定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为主,新型建筑材料业务具体包括外加剂新材料和商品混凝土,建设综合技术服务业务具体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M74)、外加剂新材料具体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商品混凝土具体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行业。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建设综合技术服务 发行人的建设综合技术服务主要是由全资子公司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运营,主要为在全国开展工程可研、建设、运维全寿命周期提供检测、测绘、勘察、设计、评估、咨询和培训等技术服务,工程领域包括建设、市政、公路、港口和铁路等,同时还为环境卫生、工业品等多领域提供检测与认证服务。 目前产业群分布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海南省、云南省等地区。作为中国建设工程综合技术服务专家,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多领域、全方位的检测与认证实力,具备高资质、高效率的技术服务平台,是国内较早实现“跨区域、跨领域”发展的检测与认证机构,下辖的健研检测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及海南健研均为当地资质等级最高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垒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也是当地资质等级最高、技术力量雄厚的综合性设计企业。 发行人可提供的建设综合技术服务具体如下:
发行人的新型建筑材料业务具体包括外加剂新材料和商品混凝土,外加剂新材料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运营,商品混凝土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运营。 (1)外加剂新材料 发行人的外加剂新材料主要是混凝土外加剂。发行人主要为建筑、核电、港口、桥梁、隧道、公路、高铁、地铁、水利、电力等工程提供高环保、高性能、高寿命混凝土制造和施工解决方案,是混凝土外加剂生产与应用技术集成方案提供商,产业群分布福建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河南省、陕西省、广东省、浙江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云南省、海南省、上海市、广西省、安徽省等省区、直辖市以及马来西亚、菲律宾、美国等国家。 公司是中国外加剂新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聚羧酸合成、萘系合成、脂肪族合成等多种外加剂合成生产线,可提供 100余种混凝土外加剂及相关产品。其中,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及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当地的市场占有率均排名领先。 发行人目前生产的外加剂新材料按用途分类,包括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和功能性材料,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①高性能减水剂
(2)商品混凝土 发行人目前生产的商品混凝土名称及型号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股份总数为 720,490,406股,蔡永太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128,984,03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7.90%,并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7年 10月 27日,麻秀星、李晓斌、黄明辉、阮民全、尹峻 5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将其合计持有的垒知集团 42,577,257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蔡永太行使。因 2018年公司实施了转增股本、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委托人增/减持股票等事项,致上述表决权委托数量发生改变,上述事项完成后蔡永太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4,971,048股。2020年 8月 4日,蔡永太与自然人股东阮民全、尹峻分别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蔡永太对拥有的阮民全、尹峻所持有的共计 5,988,418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以解除。本次表决权委托解除后,蔡永太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4,732,630股。2020年 12月 28日,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上市,蔡永太先生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变更为 212,184,636股。2021年 1月,公司因 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以及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致公司总股本及表决权委托数量发生改变,上述事项完成后,蔡永太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变更为 214,734,636股。 2021年 6月,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蔡永太与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 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并在 2021年6月 29日至 2021年 7月 1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向该基金转让 10,180,000股发行人股票,占当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1.41%;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上述转让已实施完毕,蔡永太为上述基金的唯一受益人。本次股份转让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蔡永太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由于黄明辉在 2021年 4月-6月期间共减持 13,423,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比为 1.86%),截至 2021年 6月末,蔡永太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1,311,6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7.94%,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1年 7月,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李晓斌与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 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并以大宗交易方式向该基金转让 7,330,000股发行人股票,占当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1.02%;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上述转让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转让系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李晓斌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2021年 7月,麻秀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430.00万股发行人股票,占发行人总股比约为 0.60%,未超过 1%。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蔡永太直接持有发行人 128,984,03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7.91%,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97,011,6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7.35%,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蔡永太,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5020419631008****,住所为厦门市湖滨南路 62号****。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蔡永太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 5,3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41.09%。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除前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冻结和其他有权属争议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情况 除垒知集团外,蔡永太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程序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已经公司 2021年 1月 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1年 2月 3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 6月 25日、2021年 8月 20日及 2021年 10月 27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2022年 2月 21日及2022年 3月 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2年 3月 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0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9,63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30万元,发行数量为396.30万张。 (三)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共优先配售 2,686,492张,即 268,649,2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7.79%。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六)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30万元。 (七)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 4月 2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9,630.00万元的部分由国泰君安进行包销。 (八)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2,686,492张,即 268,649,2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7.79%;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1,254,066张,即 125,406,6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1.6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2,442张,即 2,244,2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57%。 (九)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十)本次发行相关费用如下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 583.94万元(不含税),具体包括: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39,630.00万元。其中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686,492张,即 268,649,2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7.79%;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1,254,066张,即 125,406,6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1.6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2,442张,即 2,244,2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57%。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460万元后的余额39,17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年 4月 27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7号”《验资报告》。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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