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300769):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05月18日 20:46:27 中财网
原标题:德方纳米: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2-073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赵旭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持有本公司股份3,875,555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89,226,682股的4.34%)的股东赵旭女士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37,000股,即公司总股本(89,226,682股)的2.1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实施。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2年4月25日,公司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350,37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4月27日。归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9,226,682股增加至89,577,052股。2022年5月5日,公司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共计回购注销19,872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9,577,052股减少至89,557,180股。

2022年5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557,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7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9,557,180股变更为161,202,924股。

在赵旭女士减持股份期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了变动,赵旭女士的持股数量亦由于权益分派而发生了变动,其减持股份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022年5月17日,公司收到赵旭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告知函》。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17日,赵旭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69,591股,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赵旭大宗交易2022/4/22422.30595,0000. 67%
 大宗交易2022/5/10426.7670,0000.08%
 大宗交易2022/5/12457.7540,0000.04%
 集中竞价2022/5/12487.7653,1000.06%
 大宗交易2022/5/13453.8027,0000.03%
 集中竞价2022/5/13486.9454,8000.06%
 集中竞价2022/5/16487.5182,8910.09%
 集中竞价2022/5/17269.25346,8000.22%
 大宗交易2022/5/17246.95100,0000.06%
 合 计1,369,5911.31%  
注:由于赵旭女士在减持期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了变动,表中减持比例为依据减持时公司的总股本计算而来。

赵旭女士减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赵旭合计持有股份3,875,5554.34%4,868,1753.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875,5554.34%4,868,1753.0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1、本次变动前的公司总股本为89,226,682股,本次变动后的公司总股本为161,202,924股。

2、在减持过程中,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赵旭女士未减持的股份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增加。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赵旭女士的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 赵旭女士的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作出的限售及减持意向等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 赵旭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 赵旭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上述股东将持续告知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赵旭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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