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300957):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2-035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厦门重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5日发布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披露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重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楼投资”)的相关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即重楼投资计划在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3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收到重楼投资出具的《关于贝泰妮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5月18日,重楼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9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至此,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以来,重楼投资合计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前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发布《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前,重楼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5月18日,重楼投资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楼投资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楼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因素,也存在是否按期全部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重楼投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重楼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贝泰妮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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