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300643):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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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5月19日 21:42:2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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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万通智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2-046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杭州富阳
锦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杭州富阳锦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阳锦通”)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072,58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9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0万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72,58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收到富阳锦通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富阳锦通自前次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后累计减持数量达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现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杭州富阳锦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公望路3号726工位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05-17至2022-05-19 |
股票简称 | 万通智控 | 股票代码 | 300643 |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
A股 | 2,731,800 | 1.19% | | | |
合 计 | 2,731,800 | 1.19%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万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富阳锦通 | 合计持有股份 | 3,028,880 | 1.32% | 297,080 | 0.13%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3,028,880 | 1.32% | 297,080 | 0.13% |
| 其中:有限售
条件股份 | - | - | | |
合计持有股份 | 3,028,880 | 1.32% | 297,080 | 0.1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28,880 | 1.32% | 297,080 | 0.1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公司2022年1月17日披露的《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3)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目前该减
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
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 | |
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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