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化股份(000953):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化股 份”、“公司”)股份 37,493,5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24%)的股东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化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1,967,3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 一、河化集团的持股情况 1、股东名称: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河化集团持有河化股份无限售流通股份共 37,493,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4%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进行。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21,967,331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 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06年5月17日,河化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诺, 自持有限售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河化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010年11月10日,河化集团持有的 144,493,589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占限售股份总数的99.91%,占公司 总股本的49.14%。 2.2011年7月5日,河化集团在其偿还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 司南宁办事处债务的公司简易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示,在未来12 个 月内可能继续变卖河化集团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15年7月10日,河化集团在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 公告中承诺,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4.2016年4月8日,河化集团在其向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出 让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的未来12个月内不增加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同时,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减少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 截至本公告日,河化集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一)河化集团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 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河化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减持期间,河化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 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河化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 5 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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