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稳健收益A (110007):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稳健收 益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5月24日 送出日期:2022年5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 基金代码 110007 下属基金简称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 下属基金代码 11000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01-29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2-02-29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6-07-04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债券品种,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 央行票据、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品种,银行存款、股票(含存托凭证),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投资范围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债 券等固定收益品种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可转换债券不高于 基金资产的 3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基金保 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1、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综合考量各类资产的投资价值,确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2、本基金在固定收益投资上主要通过久 期配置、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置和信用债券投资四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将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本基主要投资策略 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降低流动性风险。3、本基金通过对新股发行公司的行业景气度、财务稳健 性等因素的分析,判断一、二级市场价差的大小,制定新股申购策略;本基金二级市场股票投资部分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选择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企业进行投资。4、本基金可选择投资价值高的 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自2020年7月9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总指数(全价)”变更为“中债新综合 财富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0天 < N ≤ 6天 1.50% 赎回费 7天 ≤ N ≤ 29天 0.75% N ≥ 30天 0.00%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持有期间收取销售服务费。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30%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其他费用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基金或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导致的流动性风险,以及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由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180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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