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科技(688609):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以及核心 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股东、监事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联科技”)股东汇文添富(苏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文添富”)持有公司股份 3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6.64%;齐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80%;汇文添富及齐梁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 惠州市海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科技”)持有公司股份10,181,820,股占公司总股本2.036%。惠州市海纳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百川”)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600%。海融科技以及海纳百川均为九联科技员工持股平台。 公司监事梁文娟女士,公司监事王丽凤女士,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云华先生均通过海融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监事梁文娟女士通过海融科技及海纳百川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4%;监事王丽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股,通过海融科技及海纳百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6,00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06,0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0%;核心技术人员何云华先生通过海融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 刘文燕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海纳百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文燕先生为公司监事刘晓燕女士配偶;刘文燕先生通过海纳百川间接持有公司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要,股东汇文添富、齐梁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 汇文添富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创业投资基金减持股份数不受减持比例限制。汇文添富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并作为创业投资基金已于2022年4月10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申请。 齐梁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8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因自身资金需要,监事梁文娟女士、王丽凤女士、核心技术人员何云华先生拟通过间接持股平台海融科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6,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9%;刘文燕先生通过间接持股平台海纳百川拟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2%。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收到汇文添富、齐梁、梁文娟、王丽凤、刘晓燕、何云华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公司股东汇文添富、齐梁、海融科技、海纳百川。等承诺如下: 1、 公司股东就所减持股份的限售安排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汇文添富、齐梁、海融科技、海纳百川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已作出申请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证券监管机构就公司发行上市申请作出审核决定期间(上述期间统称为“锁定期”),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本企业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现就持股及减持意向作如下承诺: 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汇文添富承诺: “①减持前提:A、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B、若发生本人/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已经依法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②减持方式: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 ③减持股份的程序: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④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承诺:“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③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以及在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 持有本公司股份核心技术人员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何云华承诺:“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股份;②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