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002581):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2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 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1月 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计划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两种方式相结合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9,584,13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股东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未减持公司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高宝林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今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持本公司股份73,822,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19%)的持股5%以上 股东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三种方式相结合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584,135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非交易过户受让股份 3.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股东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9,584,13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三种方式相结合。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次一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亦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股东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鉴于其自身需要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股东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明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高宝林、王明贤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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