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60322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2-037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贝斯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六兵持有公司股份94,15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8%,梅漫持有公司股份16,66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六兵、梅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0,8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1%。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于2021年11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六兵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梅漫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022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六兵、梅漫《关 于减持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六兵承诺:本人持有的贝斯特股份自贝斯特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贝斯特回购本人持有的贝斯特股份。本人在贝斯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贝斯特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贝斯特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贝斯特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贝斯特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贝斯特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贝斯特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梅漫承诺:本人持有的贝斯特股份自贝斯特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贝斯特回购本人持有的贝斯特股份。贝斯特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贝斯特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六兵、梅漫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贝斯特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5%,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贝斯特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拟减持所持贝斯特股份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贝斯特公告减持意向,本人持有的贝斯特股份低于5%时除外。 李六兵先生对于2021年10月26日增持的10,000股公司股票,承诺未来6个月后如合规出售,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控股股东梅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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