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HBST01 (1634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代码:163409 债券简称:20HBST01 债券代码:175686 债券简称:21HBST01 债券代码:149521 债券简称:21鄂科 Y1 债券代码:149522 债券简称:21鄂科 Y2 债券代码:185226 债券简称:22HBST01 债券代码:185389 债券简称:22HBST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涉及重大仲裁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湖北科投”)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和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的相关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信证券现就发行人涉及重大仲裁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公司债券事项经发行人2019年6月24日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9年7月11日2019年第33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债券于2020年2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数量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020年4月13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债券简称为20HBST01,债券代码为163409,发行规模8亿元,发行期限5+5年期,票面利率3.55%,起息日期为2020年4月13日,上市日期为2020年4月17日。 2021年1月26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HBST01,债券代码为175686,发行规模10亿元,发行期限5+5年期,票面利率4.48%,起息日期为2021年1月26日,上市日期为2021年2月1日。 2022年1月13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2HBST01,债券代码为185226,发行规模15亿元,发行期限5+5年期,票面利率3.70%,起息日期为2022年1月13日,上市日期为2022年1月18日。 2022年2月24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2HBST02,债券代码为185389,发行规模17亿元,发行期限5+5年期,票面利率3.83%,起息日期为2022年2月24日,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2日。 (二)发行人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经发行人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十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债券于2021年3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14号”文,发行人完成本次债券的注册程序,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2021年6月18日,发行人发行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1鄂科Y1,债券代码为149521,发行规模13亿元,发行期限2+N年期,票面利率4.31%;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1鄂科Y2,债券代码为149522,发行规模7亿元,发行期限3+N年期,票面利率4.70%。起息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 二、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22年 5月 24日公告的《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发行人获悉下属子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建设”)于 2021年 9月收到武汉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通知书,因光谷建设(发包人)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就已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以光谷建设拒绝履行结算义务、拒付工程款项为由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光谷建设部分账户因此存在冻结,涉及金额 1.84亿元。本案保全标的限额 2亿元。截至目前,本案件正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尚未裁决。 三、影响分析 中信证券作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和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中信证券在获悉上述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本次仲裁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中信证券将密切关注本案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以上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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