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300327):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华芯晨枫一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颖电子”)1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31%)股份的股东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藏信托-华芯晨枫一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西藏信托”)拟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中颖电子不超过总股本0.312%的股份,即不超过970,000股。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华芯晨枫一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信托持有公司股份1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31%),该等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无限售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投资运作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所得。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7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1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按股票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西藏信托首次受让股份时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登记过户之日起6个月内,本公司不得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股份(包括本公司基于持有标的股份,而在前述期间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而新增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信托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西藏信托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等决定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程,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完成时间、减持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 2、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西藏信托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西藏信托将不再是中颖电子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西藏信托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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