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300845):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2-030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杜艳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7%的股东杜艳齐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92,356,000股比例不超过 1.2993%。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因公司于2022年05月26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杜艳齐先生可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44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新股本110,827,200股的1.2993%。 公司于近日收到杜艳齐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获悉截止 2022年5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5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杜艳齐先生未实施减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杜艳齐先生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杜艳齐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杜艳齐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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