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003012):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5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SCC Growth I Holdco B, Ltd.、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58,779,408股和56,961,601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4.9901%和4.8358%)的股东SCC Growth I Holdco B, Ltd.和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的6%(截至2022年5月28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2,736,642股,按股份总数1,190,66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础计算,减持数量不超过70,675,401股)。 2、上述两股东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遵循谨慎性原则,减持时比照一致行动人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等其他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3、基于对东鹏控股发展前景和价值的认可,两股东将结合基金产品存续期限及自身资金需求,合理统筹安排,并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 2022年5月28日,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东鹏控股”)收到公司股东:SCC Growth I Holdco B, Ltd.(简称“SCC Holdco B”)和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喆德”)出具的《关于东鹏控股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拟减持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SCC Holdco B、上海喆德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遵循谨慎性原则,减持时比照一致行动人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基于对东鹏控股发展前景和价值的认可,将结合基金产品存续期限及自身资金需求,合理统筹安排。 2、股份来源:东鹏控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SCC Holdco B、上海喆德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截至2022年5月28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2,736,642股,按股份总数1,190,66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础计算,减持数量不超过70,675,401股),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或发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份回购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方式。 5、减持期间: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等其他方式减持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相关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 SCC Holdco B、上海喆德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相关意向、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SCC Holdco B、上海喆德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SCC Holdco B、上海喆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 2、SCC Holdco B、上海喆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SCC Holdco B、上海喆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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