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创新先锋混合A (009994):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2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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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5月31日 08:50:4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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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嘉实创新先锋混合A :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2年05月31日)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5月28日
送出日期:2022年5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 | 基金代码 | 009994 |
下属基金简称 |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A |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 009994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0年10月20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郝淼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 2021年8月11日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11年3月7日 |
基金经理 | 王宇恒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 2022年5月28日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15年5月1日 |
基金经理 | 张丹华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 2020年10月20日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11年6月1日 |
其他 |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
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优质企业的研究和精选,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
持续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 |
| 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
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其中投资于创新先锋主题
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
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
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
基金的投资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
主要投资策略 |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所指的“创新先锋”主题涵盖了把创新发展作为应对环境变
化、增强竞争能力、把握发展主动权、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推动产品和产业向
价值链中高端跃升、甚至引领行业发展新方向的优质上市企业。
主要从三个方面之一进行考量:第一,本基金重点考虑能够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
新、服务创新、营销创新、流程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一种或多种创新
形式,为公司带来先发优势、提高产品质量或提升服务水平、降低成本,从而提升长期
竞争优势或盈利能力,在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的上市公司。第二,本基金考虑上市公
司在所属行业内的引领作用,积极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引领行业发展新方向。第三,本
基金还将考虑上市公司在创新人才培养、创新战略执行、创新资源累计等方面的情况,
选择具备“创新优势”和“创新基因”、未来可能由此建立巨大竞争优势并成长为行业
先锋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还包括个股投资策略和港股通投资策略。本基金其他投资策略
包括债券投资策略和衍生品投资策略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
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申购费
(前收费) | M<1,000,000 | 1.5% |
| 1,000,000≤M<2,000,000 | 1% |
| 2,000,000≤M<5,000,000 | 0.6% |
| M≥5,000,000 | 1,000元/笔 |
申购费
(后收费) | N<1年 | 0.2% |
| 1年≤N<3年 | 0.1% |
| N≥3年 | 0% |
赎回费 | N<7天 | 1.5% |
| 7天≤N<30天 | 0.75% |
| 30天≤N<180天 | 0.5% |
| N≥180天 | 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 |
管理费 | 1.5% |
托管费 | 0.25% |
其他费用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或仲裁费;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开户费用、账户
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因此股市、债市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虽然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配置,但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风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会可能受到影响。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
本基金还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而衍生金融工具属于高风险投资工具,相应市场的波动也可能给基金财产带来较高风险。本基金的投资工具股指期货可能引发卖空风险、基差风险、杠杆风险、到期日风险、对手方风险、盯市结算风险、平仓风险、连带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还面临境外市场风险、投资特定投资对象的其他风险等风险。
(二)基金管理过程中共有的风险
具体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1、《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了产品概况中的基金经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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