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消费升级混合 (007261): 融通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2年05月31日 08:56:20 中财网
原标题:融通消费升级混合 : 融通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融通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2年第1号)
编制日期:2022年5月30日
送出日期:2022年5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融通消费升级混合基金代码007261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7月16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工作日
基金经理彭炜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2019年7月18日
  证券从业日期2012年4月5日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 信息披露程序。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升级相关优质上市公司,同时通过合理的动态资产配置,在注 重风险控制的原则下,追求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资本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 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 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 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 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0%–
 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50%-95%,投资于港股 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0%-50%),投资于消费升级主题相关证券的资 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基于定量与定性 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 比例,规避系统性风险。本基金投资于消费升级主题上市公司的证券资产。消费升级 主题的上市公司指受益于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经济结构转型趋势和消费普及、升级、 驱动的大消费行业及其产业链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消费升级可以体现为消费金额的 升级,产品及服务质量的升级,及居民在实际生活中获得的新产品、新服务等。本基 金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状况分析,财务分析和股票估值分析 的三层分析来逐级优选股票,在确定消费领域上市公司范畴的基础上,发掘商业模式 独特、竞争壁垒明显、具有长期可持续增长模式、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 进行组合式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主要消费指数收益率×70%+中证香港 1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 (总值)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M<100万元1.20%
 100万元≤M<200万元0.80%
 200万元≤M<500万元0.30%
 M≥500万元1,00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M<100万元1.50%
 100万元≤M<200万元1.00%
 200万元≤M<500万元0.50%
 M≥500万元1,000.00元/笔
赎回费N<7天1.50%
 7天≤N<30天0.75%
 30天≤N<1年0.50%
 1年≤N<2年0.25%
 N≥2年0.00
认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申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5%
托管费0.2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含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管理风险(含管理风险、交易风险、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定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因为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

2、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包含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可能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市场联动的风险、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能在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的限制,本基金短期内无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6、本基金如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且销售机构的风险评价结果与本基金法律文件的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也可能不一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另请投资者注意:与本基金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市。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客服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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