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久科技(002808):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培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久”、“公司”)于2022。 年5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培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张培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8,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张培兴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2,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2016年、2018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转所获得的股份及竞价交易买入股份(2017年12月竞价交易买入21000股)。 (三)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张培兴先生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212,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若计划减持期间,苏州恒久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五)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六)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培兴承诺如下: (一)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份减持承诺: 1、本人所持苏州恒久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可因自身经济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本人所持苏州恒久股份,本人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以减持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苏州恒久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苏州恒久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苏州恒久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苏州恒久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在苏州恒久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苏州恒久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离职 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苏州恒久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苏州恒久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止本公告日,张培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和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张培兴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张培兴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张培兴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张培兴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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