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300696):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情况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有新、刘晓芬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晓芬女士、魏雪松先生、汪琦先生、李顺先生、陈苗女士、马青凤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39,662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800%)。另于2022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副董事长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副董事长杨有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1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8%)。 减持期间,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244,297,078股变更为293,156,493股。杨有新先生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49,3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8%),刘晓芬女士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49,3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8%)。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收到副董事长杨有新先生、总经理刘晓芬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减持期间严格履行了减持承诺,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 3、本次减持股份的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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