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20世控02 (175426): 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1年)
原标题:20世控02 : 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1年) 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1年) 二〇二二年五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公司所发行的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各项可能对本期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内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与募集说明书中“第二节风险因素”章节没有重大变化。 目录 重要提示 ........................................................................................................................................... 2 重大风险提示 ................................................................................................................................... 3 释义................................................................................................................................................... 5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 6 一、 公司基本信息 ................................................................................................................... 6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6 三、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 7 四、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 8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 8 六、 公司治理情况 ................................................................................................................. 13 第二节 债券事项 ................................................................................................................. 14 一、 公司信用类债券情况 ..................................................................................................... 14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19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19 四、 公司债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9 五、 公司信用类债券报告期内资信评级调整情况 ............................................................. 21 六、 公司债券担保、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21 七、 中介机构情况 ................................................................................................................. 23 第三节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 23 一、 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23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23 三、 合并报表范围调整 ......................................................................................................... 25 四、 资产情况......................................................................................................................... 26 五、 负债情况......................................................................................................................... 27 六、 利润及其他损益来源情况 ............................................................................................. 28 七、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 ......................................... 29 八、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 29 九、 对外担保情况 ................................................................................................................. 29 十、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 29 十一、 向普通投资者披露的信息 ............................................................................................. 29 第四节 特定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30 一、 发行人为可交换债券发行人 ......................................................................................... 30 二、 发行人为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 30 三、 发行人为其他特殊品种债券发行人 ............................................................................. 30 四、 发行人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 30 五、 其他特定品种债券事项 ................................................................................................. 30 第五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目录 ......................................................................................................... 31 财务报表 ......................................................................................................................................... 33 附件一: 发行人财务报表 ..................................................................................................... 33 释义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一、 公司基本信息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三、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一)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初控股股东名称: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生效时间:2021年 12月 2日 变更原因:根据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市产权 交易合同》,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将其持有的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 58.72%股权作 价 7,093,171,157.95元转让给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至此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二)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初实际控制人名称: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名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变更生效时间:2021年 12月 2日 变更原因:根据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市产权 交易合同》,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将其持有的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 58.72%股权作 价 7,093,171,157.95元转让给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至此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三)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对发行人的股权(股份)质押占控股股东持股的百分比(%):0.00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名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有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至实 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至最终自然人、法人或结构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非机关法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资信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除发行人股权外的其他主要资产及其受限情况 参见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上交所披露的《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1年)》。 四、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一)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变更 √发生变更 □未发生变更
(二)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人数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含变更)人数:3人,离任人数占报告期初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数75%。 (三)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发行人董事长:赵德和 发行人的其他董事:无 发行人的监事:方国胜 发行人的总经理:赵健 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王晓东 发行人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朱锦屏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一) 公司业务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范围、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板块围绕世博区域开发及运营,具体以资产经营管理、商业物业开发和租赁等为主业,同时包括资金管理、二手房销售等业务板块。 (1)世博区域开发运营 世博区域开发运营指发行人对上海世博园区及周边地区开发以及运营,随着上海世博会的顺利闭幕,发行人的主要职责转型为世博场馆及配套设施的再利用、世博园区土地再开发收回投资等方面的工作,公司运营重心逐步转移至世博村的新一轮规划、浦江世博家园商业开发以及各类资产运营等,完成后世博的建设与发展等各方面工作。 1)酒店经营业务 发行人目前经营自有产权的世博洲际酒店,该酒店坐落于世博会园区,是紧邻园区的唯一一家国际品牌的奢华型酒店。世博洲际酒店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与世博大道西南,毗邻黄浦江畔及南浦大桥,地理位置较优越。世博洲际酒店共有 26层主楼 1幢及附属 9幢别墅,占地面积 24,632平方米,建筑面积 68,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2,5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6,206平方米),共有客房 391间,包括高级套房 40间、行政房 57间、豪华房 134间和高级房 160间。根据房型不同,洲际酒店客房价格大多在 977—3,015元/日之间。2019年至 2020年,世博洲际酒店经营模式为发行人与国际知名品牌洲际酒店集团合作,委托洲际酒店集团进行管理,酒店经营收入由发行人确认收入,洲际酒店集团作为管理方,由发行人根据经营业绩按一定比例支付管理费。2021年起,发行人将世博洲际酒店整租给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长期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年租金收取并确认租金收入。 2)商用房租赁业务 发行人的商用房租赁业务按经营模式可分为“定向建设”经营模式和“常规建设”经营模式。“定向建设”经营模式是指发行人在物业项目建设前已与租户进行充分的沟通,并达成定向建设协议。发行人根据协议要求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并在指定的地块上委聘建筑公司进行该物业建设,建设流程完全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公开招投标的原则进行,建设完毕后出租给该类租户。“定向建设”模式下的租户一般为大型优质入驻企业,该类项目发行人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且该模式下客户的租赁合同期限一般较长,发行人能获得较高且稳定的租金收益。“常规建设”经营模式是指发行人根据区域内不同行业特征的客户的需求建设标准的物业,并根据周边集聚行业的不同特殊需求在物业内配备一定的公共平台,建设完毕后以市场价出租给客户。 3)动迁房销售业务 发行人动迁房销售业务主要系世博会定向安置基地“浦江世博家园”项目,用于集中安置世博会园区原黄浦区和原卢湾区的动迁居民。截至目前,尚余少量动迁房用于销售,预计全部完成销售后可实现后续销售收入较少,对公司业务影响小。 (2)资金管理 为响应上海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金管理的通知》中对推进委管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市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规范资金运作,加强资金风险控制,完善资金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海地产集团统筹管理集团下属二级公司资金,实现集团统一管理。出于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资金管理的要求,发行人根据集团资金计划并结合资金使用安排,通过资金池形式向上海地产集团归集资金。当发行人需要支取资金池内资金时,经内部审批后由发行人向地产集团提出申请,注明资金用途及使用时间,上海地产集团将按照申请需要及时下拨资金。发行人资金使用不会受到资金池归集限制。 (3)二手房销售 二手房销售收入来自于青溪花园住房及配套车位销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海辕驿实业有限公司负责。青溪花园项目系辕驿实业于 2017年向上海地产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地产馨虹置业有限公司购置,购买价款合计 15.80亿元,并于 2020年符合单位购房满 3年年限后逐渐售出。青溪花园位于青溪路 299弄,可售面积合计 2.02万平方米。 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包括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等,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可结合行业特点,针对性披露能够反映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1)房产租赁行业 从 2000年起,商业地产(包括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首先在我国东部沿海城市兴起,并快速蔓延到全国。与住宅类市场不同,上海的商业地产市场近年来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小。虽整体经济环境呈现下行走势,但同时因高端项目核心区位供给稀少,导致传统 CBD区域租金居高不下。由于传统商圈写字楼供应稀缺且价位较高特点,新兴商务区写字楼仍有较大可升值空间,但考量整体大环境影响,租金增长方面仍会较有压力。写字楼方面,根据第三方出具的市场研究报告显示,自 2018年起我国商办用房(商业营业用房及办公楼)快速扩张拐点显现,2020年投资热度回升,2021年大概率将维持上年度相近水平。 结合年度投资金额来看,2015-2018年为我国商办用房投资热潮期,开发投资金额处于相对高位,年均超过 2万亿元。2018-2019年商办用房开发投资额连续两年收缩,2020年以来投资增速则保持在 1%以内水平。2020年,我国办公楼及商业营业用房开发投资完成额为 1.96万亿元,同比增长 0.9%。2021年 1-10月,我国办公楼及商业营业用房开发投资完成额为 1.60万亿元,同比增长 0.8%。写字楼租赁表现方面,2021年 1-9月 15个一线及二线城市优质写字楼空置率均值为 23.0%;南京空置率较 2020年全年水平上升较快,广州、宁波、北京略有增长,其余 11城优质写字楼空置率均低于 2020年全年水平,整体上出租率呈小幅上升。按照 2021年 1-9月空置率大小排序,前五名分别为武汉(39.7%)、天津(38.4%)、西安(32.1%)、重庆(26.1%)和青岛(23.6%),广州(9.5%)处于低位,城市间存在较大分化。单位租金方面,2021年 1-9月 15个城市优质写字楼租金均值为 4.47元/平方米/天;除青岛较 2020年增长 5.9%、西安下降 12.6%、天津下降 5.3%外,其他 13城优质写字楼单位租金较 2020年全年均值增降幅度不大。以 2021年 1-9月单位租金大小排序,前五名分别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和南京,宁波和沈阳最低。由数据可见,一线城市中广州、深圳优质写字楼单位租金水平不足北京一半,空置率方面则深圳最高(逾20%);11个二线城市中天津虽维持空置率最高但呈持续下降趋势,武汉、西安面临较大空置压力,成都在单位租金基本稳定下出租率有一定提高。商铺方面,从行业需求看,威胁与机遇并存。一方面,中国网购市场近年来的迅猛发展,取代了一部分原本属于实体零售的市场份额,导致零售商对实体店铺的扩张需求减缓,从而影响了对商铺物业的需求,对行业构成了一定威胁;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家庭收入的提高以及消费习惯的改变,消费者对餐饮、娱乐、文化及各类休闲服务类的体验需求也逐渐释放出来,直接推升了对商铺物业的需求,为行业提供了难得发展机遇。从行业供应看,竞争十分激烈。近年来,包括商场在内的商业地产大量集中开发上市,供应量持续加大,竞争加剧,其中也不乏一些品牌开发商打造的优秀商业项目,这些项目的上市对周边一般商业项目造成了较大威胁和冲击。因此,行业竞争总体上较为激烈,但优秀的商业项目仍然有机会获得较大发展空间并取得成功。 (2)酒店行业 受益于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和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后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带动效应,酒店业已经成为社会消费品零售业中增幅较大的行业之一。近几年酒店出租率保持稳定,但房价偏低,酒店总体收入增长趋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调查报告》,经统计的全国 6,999家星级饭店中,一星级 16家、二星级 775家、三星级 3,310家、四星级 2,132家、五星级 766家。 全国 6,999家星饭店 2021年三季度的营业收入总计为 353.91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140.7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39.76%;客房收入为 148.4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41.94%。全国 2021年三季度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 345.05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 43.68%,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 150.70元/间夜,前三季度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 26,288.85元/间。受新冠疫情影响,上海的酒店业受到了一定冲击。根据上海文化和旅游局统计,2020年全年接待国内旅游者 23,605.71万人次,减少 34.7%,其中外省市来沪旅游者 11,834.57万人次,减少 31.1%。国内旅游收入 2,809.50亿元,减少 41.3%从短期来看,由于酒店业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较大,同时对经济周期较为敏感,波动性较大。在全球经济下行周期和新冠疫情冲击的大背景下,酒店业整体形势不容乐观,面临下行风险。从中长期来看,酒店行业受旅游产业的影响较大,旅游产业政策推动和旅游需求拉动将成为驱动中国酒店行业未来发展的基本动力,随着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发展,酒店行业仍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3)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世博会控制区域土地开发运作的重要载体,自成立以来受上海市政府委托,主要承担了中国 2010年上海世博会控制区域土地的动拆迁、开发,世博配套商品房建设、园区设施及世博村、城市最佳实践区、世博轴、庆典广场、世博公园等工程的前期建设任务。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为中国带来扩大国际交流和合作、促进经济发展的机遇,同时也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行人在 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建设开发过程中,极大提升了世博地区的城市综合功能,有力支持和推动了上海城市建设水平。发行人顺利完成了世博运营期间世博村各项运营保障工作,发行人及项目赢得了多项荣誉称号,获得各国参展者的好评。发行人负责的世博整个工程施工过程,未发生一起安全质量事故,同时摘取了“白玉兰奖”、“金刚奖”等一个又一个国家和市级优质工程奖,世博村世博洲际酒店荣获了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最高奖“鲁班奖”。发行人在世博会成功举办会被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和执委会专门授予了荣誉证书和纪念牌。世博会闭幕后,发行人的运营重心转向世博村新一轮规划、发展和浦江世博家园商业开发,做好公司各类资产的管理运营,积极完成相关计划的制定,完成后世博的建设与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发行人在未来世博商务区的建设和运行中地位不可替代。 3.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经营以及所在行业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偿债能力无显著不利影响。 (二) 新增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新增业务板块 □是 √否 (三) 主营业务情况 1. 主营业务分板块、分产品情况 (1)各业务板块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各业务板块分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各业务板块、各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指标同比变动在 30%以上的,发行人应当结合所属行业整体情况、经营模式、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相关变动背后的经营原因及其合理性。 相关业务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超过30%业务板块有酒店经营、商用房租赁、动迁房销售、资产转让、二手房销售。原因如下: 酒店经营:2021年起,发行人将洲际酒店整租给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一并转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故该部分收入转为商用房租赁板块收入。 商用房租赁:主要系原世博会期间部分场地租金3.46亿于2021年完成收入确认,及酒店整租导致租赁板块收入上涨,而该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幅度较小,从而导致毛利率大幅增长。 动迁房销售:公司存量动迁项目“浦江世博家园”尚余少量动迁房可用于销售,按照动迁进度结转收入,故每年收入不一,2021年变动幅度较大,但金额较小对公司业务影响小。 资产转让:2020年确认巨鹿大厦转让收入6.91亿元,为一次性收入,2021年无资产转让。 二手房销售:青溪花园项目位于青溪路299弄,合计32套高端住宅,2020年销售19套,2021年销售10套,剩余3套。因按照销售进度结转收入,故2021年较2020年有所下降。 (四) 公司关于业务发展目标的讨论与分析 1.结合公司面临的特定环境、所处行业及所从事业务的特征,说明报告期末的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公司战略,发行人拟打造成为世博板块城市更新平台,以多元化发展,构筑资产持有平台,做好持有资产的经营收益运作,通过对上海历史建筑风貌保护及改造开发,构筑历史风貌保护平台;通过股权投资获取优质资源和经验,构筑投资平台,进一步发挥世博土控资源、资产、资金优势,为持续健康发展强化基业,为完成上海城市更新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2.公司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已经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1)宏观经济风险 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对世博园区自身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国家的宏观经济一旦发生波动,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发生调整,将影响世博园区的招商引资情况,进而影响发行人园区资产的经营,对发行人产生较大的影响。 (2)行业风险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园区开发受存量土地规模的限制具有一定的不可持续性。而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力度,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土地使用审批和出让程序管理日趋严格,可能对未来园区的招商引资造成一定影响。另外,公司未来建设资金投入较大,回收时间较长,对公司的现金管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 (3)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负责世博园区开发经营,未来项目建设经营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验收要求较高的特点,资金、技术、天气等方面的潜在风险,都会随着工程施工期的延长而增大。如果在管理和技术等方面出现失误,可能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效益产生影响。 (4)竞争风险 根据市政规划,世博园区计划打造国际企业总部集聚区和央企总部集聚区,目前已有多家大型企业入驻,但周边还存在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等不同层次经济园区,如果不能有效确立和巩固自身优势,将会给世博园区带来一定的竞争压力。 六、 公司治理情况 (一)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能保证独立性的情况: □是 √否 (二) 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及信息披露安排 1、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之净资产值的10%的关联交易,由执行董事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之净资产值的10%以上的(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该关联交易经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关联交易基本原则 (1)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2)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3)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4)公司执行董事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中介机构做出专项报告. 3、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4、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已制定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发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项进行规定,具体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定期信息披露、非定期信息披露、达到披露义务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与事实等做出规定。 (三) 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 日常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3.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合计( 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担保 )为 18.11亿元人民币。 4. 报告期内与同一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占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一百以上的 □适用 √不适用 (四)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五)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六) 发行人是否属于应当履行环境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是 √否 第二节 债券事项 一、 公司信用类债券情况 (一) 结构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口径有息债务余额 1,564,153.60万元,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651,801.00万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 41.67%%;银行贷款余额 612,552.60万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 39.16%%;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299,800.00万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 19.17%%;其他有息债务余额 0.00万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 0.0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层面发行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 500,000.00万元,企业债券余额 0.00万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151,801.00万元,且共有 31,801.00万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 2022年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二) 债券基本信息列表(以未来行权(含到期及回售)时间顺序排列)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选择权条款 √本公司的债券有选择权条款 债券代码:163557.SH 债券简称:20世博 01 债券包括的条款类型: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均未触发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回售选择权 债券代码:175426.SH 债券简称:20世控 02 债券包括的条款类型: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均未触发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回售选择权 债券代码:175697.SH 债券简称:21世控 01 债券包括的条款类型: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均未触发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回售选择权 债券代码:175895.SH 债券简称:21世控 02 债券包括的条款类型: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均未触发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回售选择权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投资者保护条款 □本公司的债券有投资者保护条款 四、 公司债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未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的债券在报告期内使用了募集资金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175697.SH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175895.SH
五、 公司信用类债券报告期内资信评级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债券担保、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一)报告期内担保、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担保、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代码:163557.SH
债券代码:175426.SH
债券代码:175697.SH
债券代码:175895.SH
债券代码:194510.SH
七、 中介机构情况 (一) 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二)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
(三) 资信评级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中介机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标准无保留意见 □其他审计意见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变更、更正的类型及原因,并说明是否涉及到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及变更、更正对报告期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科目及变更、更正前后的金额,涉及追溯调整或重溯的,还应当披露对以往各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21年 1月1日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体现在 2021年 1月 1日的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调整金额。比较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