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30077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

时间:2022年05月31日 20:56:30 中财网
原标题:帝尔激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2-0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
暨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控股股东李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5月 31日收到控股股东李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速能”)共同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在 2022年 5月 23日至 2022年 5月 3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6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40%(以 2022年 5月 31日总股本 106,272,896股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符合归属条件的人数为 92人,归属数量为 470,400股,并已于 2021年 11月 19日上市流通,使公司总股本增加 470,400股,公司总股本由 105,800,240股变更为 106,270,6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1月 18日披露的《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9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8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8月 27日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帝尔转债,债券代码“123121”。“帝尔转债”于 2022年 2月 11日起开始转股,2022年 2月 11日至 2022年 5月 31日期间,“帝尔转债”合计转 2,256股“帝尔激光”股票,截至 2022年 5月 31日,公司总股本由 106,270,640股变更为 106,272,896股。

公司于 2022年 5月 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志刚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21%;武汉速能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2,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6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速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数量已过半。控股股东李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速能因前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可转债转股及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等原因,合计持股比例由 45.5112%下降至 44.3048%,持股比例减少 1.2064%。

现将上述股东减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刚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大学园路 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东路 1号软件产业园 4.1期 A2区 A2栋 14层 01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1.11.19-2022.5.31  
股票简称帝尔激光股票代 码300776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 动人有? 无□ 武汉速能为李志刚先生 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李志刚(A股)28.501.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公 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减少 0.1882%; 2.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 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减少 0.0009%。  
  0.2682%  
武汉速能(A股)78.201. 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 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减少 0.0133%; 2.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 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减少 0.0001%。  
  0.7358%  
合计106.701.206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变动前总 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目前总股 本比例(%)
李志刚44,979,16842.513344,694,16842.0560
武汉速能3,171,7922.99792,389,7922.2487
合计持有股份48,150,96045.511247,083,96044.30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13,349,58412.5616
有限售条件股份*48,150,96045.511233,734,37631.743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 2022年 5月 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及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6),持公司 44,979,1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2.32%,以 2022年 5月 11日总股本 106,272,849股为计算 依据,下同)的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志刚先生拟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21%;持公司股份 3,171,792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的特定股东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刚 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792,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61%。 前述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自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后 6个月内进行;其中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武汉速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志刚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共用减持额度。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刚及其一致行 动人武汉速能减持数量过半,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李志刚先生和武汉速能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李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速能持有的 48,150,960股首发前限售股已于 2022年 5月 17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公告中所述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的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李志刚大宗交易2022/5/31207.6500285,0000.2682
武汉速能大宗交易2022/5/23-2022/5/31210.9742782,0000.7358
合计1,067,0001.004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李志刚合计持有股份44,979,16842.324244,694,16842.05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244,79210.581110,959,79210.3129
 有限售条件股份33,734,37631.743233,734,37631.7432
武汉速能合计持有股份3,171,7922.98462,389,7922.24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171,7922.98462,389,7922.248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之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李志刚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武汉速能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且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

2、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稳定正常,业务运作平稳良好,企业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李志刚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武汉速能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李志刚先生和武汉速能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5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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