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000951):首次回购部分A股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5月1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部分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44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50%且不超过总股本的 1.00%,即不低于5,874,347股(含)且不超过11,748,693股(含);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3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分别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和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2年5月20日和2022年5月28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 A股股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2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A股股份暨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 票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0元。 2022年6月 1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64%, 其中,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2.90元/股,最低成交价人民币 12.6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58,28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实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A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指引》第十 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相关规 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6月1日)回购股 份数量为780,00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 日(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 3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40,369,650股的25%。 4、回购股份的权利及公司股本计算 公司回购的A股股份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 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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