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300682):股份回购进展

时间:2022年06月01日 18:36:33 中财网
原标题:朗新科技: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7)。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17,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75%,最高成交价为 23.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2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0,079,636.17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5月 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 4月 26日至 2022年 5月 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2,183,664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3,045,916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6月 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