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磁科技(300835):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35 证券简称:龙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5月6日、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3)。 2022年5月13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20,6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496%,最高成交价为 27.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5.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6,977,491.9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13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2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2,708,15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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