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300054):公司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田凯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其中,监事田凯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6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田凯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田凯军先生已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田凯军先生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如下:
2、截至 2022年 6月 7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58,899份,公司股本总额增加 2,758,899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 940,593,015股变更为943,351,914股。 3、截至 2022年 6月 7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820,214股,本公告中涉及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算时,计算公式的分母“公司总股本”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田凯军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股东田凯军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田凯军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6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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