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300746):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6:12:16 中财网
原标题:汉嘉设计: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22-045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 3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9.80%),计划在 2022年 3月 10日至 2022年 9月 9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1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城建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 2022年 6月 7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占总 股本比例
城建集团大宗交易2022年 3月 18日15.061,500,0000.6645%
  2022年 6月 7日10.823,014,7001.3355%
合计4,514,7002.00%   
股东姓名股份性质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城建集团合计持有股份135,000,00059.80%130,485,30057.8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5,000,00059.80%130,485,30057.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迪尚商务大厦 403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 3月 18日、2022年 6月 7日   
股票简称汉嘉设计股票代码300746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4,514,7002.00%  
合 计4,514,7002.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36,500,00060.47131,985,30058.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6,500,00060.47131,985,30058.4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 2022年 3月 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控股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截至 2022年 6 月 7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控股股东城建集团本次权益变动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城建集团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城建集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先披露,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控股股东严格履行其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城建集团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6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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