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603938):三孚股份: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万柏峰先生、董 立强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治宏先生、周连会先生;监事王化利先生、张文博先生、魏跃刚先生分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75,408股、130,774股、130,774股、130,774股、38,584股、23,198股、23,198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3569%、0.0478%、0.0478%、0.0478%、0.0141%、0.0085%、0.0085%。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及通过公司权益分派送股及转增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万柏峰先生、董 立强先生、陈治宏先生、周连会先生、王化利先生、张文博先生、魏跃刚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 IPO前取得并经权益分派送股及转增的公司股票,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即万柏峰先生拟减持将不超过 243,000股;董立强、陈治宏、周连会先生拟减持将不超过32,000股;王化利先生拟减持将不超过9,600股;张文博、魏跃刚先生拟减持将不超过 5,700股(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万柏峰、董立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高级管理人员陈治宏、周连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监事王化利、张文博、魏跃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系各减持主体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各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以上各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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