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建(300269):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时间:2022年06月08日 20:11:51 中财网
原标题:ST联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吉伦先生因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其质押权人国海证券拟在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6月6日对其所持的7,337,711股公司股票进行强制变价。

截至目前,持股5%以上股东何吉伦先生被动减持时间已届满,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执行债权 人减持期间减持股份 来源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 例
何吉伦集中竞价国海证券2021年11 月30日至 2022年6月 6日重大资产 重组配套 股份3.81987,337,6951.3195%
  首创证券2021年11 月26日至 2022年6月 6日重大资产 重组配套 股份3.83499,099,3381.6336%
合计-16,437,0332.9558%    
何吉伦先生在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6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6,437,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其中由质押权人国海证券减持的股份为7,337,695股,由质押权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减持的股份为9,099,338股。

本次何吉伦先生被动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股份,自公司上市以来,何吉伦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96%。

2、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份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
何吉伦合计持有股份76,992,40013.85%60,555,36710.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61,080,11110.98%44,643,0788.03%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12,2892.86%15,912,2892.8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何吉伦先生上述被动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发〔2017〕24号)第十三条“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等规定,本次减持构成违规减持。

2、何吉伦先生本次被动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16,437,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其中由质押权人国海证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为7,337,695股,公司已根据国海证券提供的减持计划于 2021年 11月 16日在巨潮咨询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由质押权人首创证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为9,099,338股,因其事项未向公司及何吉伦先生本人提供减持计划,公司此前无法对该部分减持进行预披露。

本次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后因质押权人执行司法裁定导致质押股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存在减持前未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行为发生日距离减持计划预披露日不足 15个交易日的情形。本次减持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第 1.4条、第 2.3.1条和《上市公司股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2年 1月 7日出具的《关于对何吉伦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 5号)。

整改计划:公司后续将积极与何吉伦先生及两位债权人保持联系,敦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减持事项提前进行预披露并严格按照预披露的内容执行其减持计划,公司将进一步跟进股份减持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何吉伦先生于2016年12月14日承诺,在2018年1月9日前若有减持联建光电股份的需要,减持数量不超过37,000,000股,减持价格将不低于27.00元/股,如遇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股价、股数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已到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动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6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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