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100LOF (161812): 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05-11 送出日期:2022-06-10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运用指数化投资方式,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以实现对 深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的成果,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深证100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 股、新股(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90%-95%,其中投资于深证1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 票资产的9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 资产比例为5%-1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深证100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 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深证100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 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深证100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 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 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以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业绩比较基准 95%×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完全复制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深证100指数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期限(N) M<50万元 1.2% 场内、场外 申购费(前收费) 50万元≤M<200万元 0.8% 场内、场外 200万元≤M<500万元 0.4% 场内、场外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场内、场外 N<7日 1.5% 场外 7日≤N<365日 0.5% 场外 365日≤N<730日 0.2% 场外 赎回费 730日≤N 0% 场外 N<7日 1.5% 场内 7日≤N 0.5% 场内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业绩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同时适度参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1.指数投资风险,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投资标的为深证100价格指数,在基金的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指数基金特有的风险。(1)系统性风险(2)投资替代风险(3)标的指数变更风险(4)跟踪偏离风险(5)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风险2.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供求关系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3.退市风险,因本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止上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4.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5.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6.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7.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或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成份股停牌或摘牌、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极端情况下可能发生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8.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当指数编制机构被依法取消指数编制资格、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将导致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9.成份股停牌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停牌或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时,可能出现导致本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的风险。10.标的指数不再符合要求的风险,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可能因为成份股临时调整或者定期调整后不再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将向指数编制机构提出修改要求,协商解决方案。如果基金管理人与指数编制机构无法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本基金投资收益。 此外,本基金还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其他风险等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 、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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