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603997):继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

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6:42:05 中财网
原标题:继峰股份:继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 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2年 6月 9日,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集团”)持有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为29,159.1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26.06%。本次解除质押 2,400.00万股后,再质押 2,400.00万股,目前累计质押股份数为 17,372.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9.5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15.52%。

? 继弘集团、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Ltd.(以下简称“Wing Sing”)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邬碧峰夫妇及其子王继民控制的企业。截至 2022年 6月 9日,东证继涵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22,740.45万股,Wing Sing持有公司 14,688.00万股。继弘集团、东证继涵、Wing Sing合计持有公司 66,587.6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59.50%。Wing Sing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13,188.00万股、东证继涵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 0股,本次继弘集团解除质押2,400.00万股及再质押 2,400.00万股后,继弘集团、东证继涵和 Wing Sing质押股份总数为 30,560.00万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5.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31%。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继弘集团的通知,继弘集团将其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并将上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再质押给了兴业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继弘集团
本次解质股份2,400.00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2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4%
解质时间2022年 6月 9日
持股数量29,159.16万股
持股比例26.0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14,972.00万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1.3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38%
注: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是否为 控股股 东本次质押 股数是 否 为 限 售 股是 否 补 充 质 押质押起始 日质押到期 日质权人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融资 资金用途
继弘集团2,400.002022-6-72027-6-7兴业银行8.232.14补充流动 资金及偿 还债务
合计-2,400.00-----8.232.14-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本次质押前 累计质押数 量本次解除质押 后累计质押数 量本次质押后 累计质押数 量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已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未质押股份 中限售股份 数量未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继弘 集团29,159.1626.0617,372.0014,972.0017,372.0059.5815.520000
东证 继涵22,740.4520.320.000.000.000.000.000022,740.450
Wing Sing14,688.0013.1213,188.0013,188.0013,188.0089.7911.780000
合计66,587.6159.5030,560.0028,160.0030,560.0045.8927.310022,740.450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1、公司控股股东继弘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90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3.0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80%,对应融资余额 5,000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筹资金等;继弘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继弘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6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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