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600499):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变更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49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2年 6月 10日,梁桐灿先生持有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达制造”)股份 357,142,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9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后,梁桐灿先生累计质押股份173,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48.58%,占公司总股本的 9.19%。 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先后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及新增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1年 4月 27日,梁桐灿先生将其持有的科达制造 32,000,000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 7.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的通知,获悉上述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 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2年 6月 10日,公司获悉梁桐灿先生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2)上述股份的解质以质权人实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第一大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梁桐灿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1、梁桐灿先生的股份质押计划 为寻求更优的融资方案及降低股份质押比例,梁桐灿先生计划于六月内提前清偿以下股权质押项下的融资债务,解除对应股权质押,并就债务人的融资计划再次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梁桐灿先生于 2021年 4月 27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4,000,000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 3.39%、0.49%,占公司总股本的0.74%、0.11%,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子公司广东宏海陶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梁桐灿先生于 2021年 6月 10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1,000,000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 9.93%,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6月 12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变更的公告》。 除上述计划外,梁桐灿先生目前不存在其他股份质押计划。 2、梁桐灿先生未来半年和一年内质押股份到期情况 梁桐灿先生于 2021年 9月 22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300万股质押给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 5.83%,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子公司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月 24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根据相关质押合同,该笔质押的到期日为 2022年 6月 21日,目前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27,000万元。 除上述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外,梁桐灿先生未来半年和一年内不存在其他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3、梁桐灿先生将按照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亦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梁桐灿先生持有的公司未来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得及其自筹资金等。梁桐灿先生持有的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数量及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相关融资主体及梁桐灿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5、截至公告披露日,梁桐灿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第一大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了一位董事候选人,其控制的子公司与公司有陶瓷机械设备购销往来,除上述已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与梁桐灿先生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董事会构成产生影响,不会影响梁桐灿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在业务等方面的往来,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梁桐灿先生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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