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300529):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3117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3117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公司董事李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直接持有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036,0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3%)的公司董事李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6月 10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健帆生物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不超过 2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其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峰先生作为公司现任董事承诺:本人在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峰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均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李峰先生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李峰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李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健帆生物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6月 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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