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30016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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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9:36:0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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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雷曼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455,000股(窗口期不减持),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49,510,030股的4.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8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9月9日。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9,510,030股的2.0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琛女士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9%,其因操作失误超额减持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9%,李琛女士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王丽珊女士尚未进行减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李漫铁 | 大宗交易 | 2022-06-10 | 5.28 | 6,980,000 | 2.00 |
李 琛 | 集中竞价 | 2022-06-09 | 6.60 | 1,010,000 | 0.29 |
合 计 | 7,990,000 | 2.29 | | | |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股份情况
股东名
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李漫铁 | 合计持有股份 | 61,494,509 | 17.59 | 54,514,509 | 15.6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373,627 | 4.40 | 8,393,627 | 2.4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6,120,882 | 13.20 | 46,120,882 | 13.20 |
李 琛 | 合计持有股份 | 5,536,491 | 1.58 | 4,526,491 | 1.3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84,123 | 0.40 | 374,123 | 0.1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52,368 | 1.19 | 4,152,368 | 1.19 |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李漫铁 | 李琛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 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10日 | |
股票简称 | 雷曼光电 | 股票代码 | 300162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7,990,000 | 2.29 | |
合 计 | 7,990,000 | 2.2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
(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李漫铁、
李琛及其
一致行动
人 | 合计持有股份 | 158,018,500 | 45.21 | 150,028,500 | 42.9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2,825,250 | 20.84 | 64,835,250 | 18.5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5,193,250 | 24.38 | 85,193,250 | 24.38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
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
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455,000股(窗口期不减持),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349,510,030股的4.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2月22日至
2022年8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3月10日至2022
年9月9日。
李漫铁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差异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李琛女士由于操作失误,实际减持超过预披露减持计划10,000股
(超出比例0.002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琛女士因减持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本次实际减持公司股份数为1,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9%,超出减持计划原定股数1,000,000股,超额减持了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9%。李琛女士未进行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操作,截至本公告日,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李琛女士就本次操作失误导致的超额减持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歉意。今后李琛女士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管理本人证券账户,审慎操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为减少李琛女士超额减持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王丽珊女士承诺相应调减原计划减持股数10,000股,即由原计划减持不超过6,4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5%)调减至不超过6,4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4%),保证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累计减持股数及比例不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 6月 1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