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发起A : 安信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安信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2年 6月 13日 送出日期:2022年 6月 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A类基金份额的认/申购费用由认/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认/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针对养老金客户的相关费率政策及在销售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销售机构的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流动性风险;5、合规性风险;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7、税负增加风险;8、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9、其他风险。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存在的风险 (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1)杠杆风险;2)基差风险;3)股指期货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4)期货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5)到期日风险;6)对手方风险;7)连带风险;8)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1)杠杆性风险;2)到期日风险;3)强制平仓风险;4)期现基差风险。 (4)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1)流动性风险;2)价格风险;3)操作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 (6)参与融资业务风险 (7)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8)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安信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22年 4月 1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775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除监管规定信息发生重大变更外,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资料概要。因此,本文件内容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敬请投资者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临时公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地点为深圳市,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安信基金官方网站[www.essencefund.com][客服电话:4008-088-088] 1、《安信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安信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安信新能源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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