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康视(300595):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2年06月16日 20:36:39 中财网

原标题:欧普康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2,594,82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价格:35.29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503,171,409.54元
4、募集资金净额:1,494,068,935.86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42,594,826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 6月 20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2年6月20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5
(一)发行类型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发行方式 ......................................................................................................11
(四)发行数量 ......................................................................................................11
(五)发行价格 ......................................................................................................11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12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3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3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3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8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9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0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20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1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1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2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2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2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3
(一)主要财务数据 ..............................................................................................2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5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二)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6 (三)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7 (四)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7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7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8 八、其他重要事项 ......................................................................................................28
九、备查文件 ..............................................................................................................28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UTEK CHINA INC.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陶悦群
注册资本851,896,530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489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4899号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7年1月17日
股票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董事会秘书施贤梅
联系电话0551-62952208
传真号码0551-65319181
企业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40100723323559X
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23008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消毒剂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眼镜制造;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 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 子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 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5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年5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年8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年9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2年 4月 26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0月28日。

2022年5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监管部门批复过程
2021年 9月 15日,发行人取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 11月 3日,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5号),注册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2年 5月 24日,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共向 194名投资者发送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前述特定投资者包括:截至2022年 4月 29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前 20名非关联股东、38家基金公司、23家证券公司、10家保险公司和 103名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自本次《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主承销商收到 17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上述新增投资者的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周雪钦
4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北京齐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邹瀚枢
9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蒋涛
11董卫国
12田万彪
13陕西景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报价单》的时间为 2022年 5月 27日 9:00-12:00,在有效报价时间内,共有 39名投资者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同时,39名投资者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其他申购相关文件。截至 2022年 5月 27日 12:00,共收到 25名认购对象汇出的保证金共计 10,000万元;另 14名投资者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根据《认购邀请书》的规定,该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经核查,以上 39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统计情况如下:

序 号申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保 证金是否有效 报价
1山东惠瀚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30.254,000.00
2时间方舟7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2.014,000.00
3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32.307,200.00无需
  30.2019,500.00  
4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30.1010,400.00无需
5周雪钦33.204,000.00
  30.806,000.00  
  28.438,000.00  
6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36.984,180.00
  34.205,000.00  
  32.206,000.00  
7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产品30.004,000.00
8泰康资产聚鑫 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30.334,000.00
9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8.604,000.00无需
10有限公司 中庚基金管理30.404,000.00无需
 有限公司28.425,000.00  
11田万彪30.334,000.00
12何慧清31.334,000.00
13华泰资产价值精选 资产管理产品36.234,000.00
14华泰资产稳赢优选 资产管理产品34.604,000.00
15华泰优选三号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36.234,000.00
16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35.2914,980.00无需
  34.5920,040.00  
  33.7922,540.00  
17UBS AG36.9016,300.00
  34.4820,600.00  
  31.7123,000.00  
18亚太财产保险 有限公司28.774,000.00
19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30.508,650.00无需
20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30.004,700.00无需
  28.428,900.00  
21华泰优逸五号 混合型养老金产品36.234,200.00
22中国北方工业 有限公司39.264,000.00
2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33.716,080.00无需
  31.717,630.00  
2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29.1329,500.00无需
25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36.516,080.00
  33.0011,080.00  
26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32.205,000.00无需
27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36.0710,640.00无需
  34.8824,680.00  
  33.7552,290.00  
28蒋涛31.624,000.00
29轻盐智选 29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4.264,420.00
30金鹰优选 83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5.008,000.00无需
31汐泰东升 1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1.304,000.00
32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37.2616,700.00
  36.9024,050.00  
  36.1528,900.00  
33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29.004,000.00无需
34汐泰东升 2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304,000.00
35汐泰东升 3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304,000.00
36诺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37.0012,580.00无需
  36.1519,510.00  
  35.7924,790.00  
37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34.307,500.00
  28.5512,000.00  
3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38.364,790.00
  36.0711,190.00  
  34.9016,290.00  
39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37.3716,200.00
  36.1518,720.00  
  31.3331,720.00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39名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该等投资者报价为有效报价。

(3)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依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遵循《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以及簿记的结果,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5.29元/股,发行股数为 42,594,82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3,171,409.54元。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89,288.00288,999,973.52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024,652.00247,899,969.086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304,618.00187,199,969.226
4UBS AG4,618,872.00162,999,992.886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73,638.00133,171,685.026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70,869.00111,899,967.016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15,018.00106,399,985.226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22,867.0060,799,976.436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 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1,190,138.0041,999,970.026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84,471.0041,799,981.596
11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1,133,465.0039,999,979.856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 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1,133,465.0039,999,979.856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 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1,133,465.0039,999,979.856
经核查,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42,594,826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已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2年 5月 25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不低于 28.42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律师的全过程见证下,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5.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4,155.12万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3,171,409.5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102,473.68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4,068,935.86 元,未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204,155.12万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2年 6月 1日,本次发行获配的 13名发行对象已分别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6月 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33503号),截至 2022年 6 月 1 日止,国元证券收到本次发行获配的 13 名发行对象认购资金1,503,171,409.54元。

2022年 6月 2日,国元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欧普康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33490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2年 6月 2日止,欧普康视向13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2,594,82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03,171,409.54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9,102,473.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4,068,935.8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2,594,826.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451,474,109.86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2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13名,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89,288.00288,999,973.52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024,652.00247,899,969.086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304,618.00187,199,969.226
4UBS AG4,618,872.00162,999,992.886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73,638.00133,171,685.026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70,869.00111,899,967.016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15,018.00106,399,985.226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22,867.0060,799,976.436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 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1,190,138.0041,999,970.026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84,471.0041,799,981.596
11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1,133,465.0039,999,979.856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 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1,133,465.0039,999,979.856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 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1,133,465.0039,999,979.856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90,794.795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青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主要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 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762,108.766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UBS AG

名称瑞士银行(UBS AG)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 (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
注册地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主要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主要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 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 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013,725.875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注册地北京市主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 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销售贵金 属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461,078.763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 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61,242.937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 至二十六层
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10、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2,602,774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分支机构负责人)张冠杰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
主要经营范围特种机械及设备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经营或代理除国家 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 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 口贸易;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补偿贸 易和按规定开展易货贸易;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 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 各类工程、生产劳务人员。批发、零售汽车(其中小轿车直 接销售到最终用户);进口、易货项下的黑色、有色金属及材 料(稀贵金属除外)、木材的销售;汽车租赁;经批准的进出 口商品及易货项下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的 除外);与易货贸易有关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与业务 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展览展销;主办境 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设计、制作影视、印刷品、图片广 告,代理自制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及本公司所经营的进 出口商品的广告发布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设备租赁; 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及有效期限以代理许可证为准)。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主要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 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 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主要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 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 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主要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 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 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求。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中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发行对象、各发行对象申购数量、获配数量等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的新股的证券登记以及增加注册资本与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2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为:300595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自2022年6月20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的限售股数 量(股)
1陶悦群298,890,82835.09224,168,121
2南京欧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22,790,52114.41-
3合肥欧普民生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41,099,9424.82-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7,862,8963.27-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25,418,4382.98-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8,929,5001.05-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6,821,6550.80-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5,848,0120.69-
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270,5270.50-
10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3,930,0330.46-
合计545,862,35264.08224,168,12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的限售股数 量(股)
1陶悦群298,890,82833.41224,168,121
2南京欧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22,790,52113.73-
3合肥欧普民生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41,099,9424.59-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7,862,8963.11-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25,418,4382.84-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11,479,7971.282,550,297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89,2880.928,189,288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6,821,6550.76-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5,848,0120.65-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304,618.000.595,304,618.00
合计553,705,99561.90240,212,324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发行前(2022年4月30日)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性质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227,219,47926.67269,814,30530.16
二、无限售流通股624,677,05173.33624,677,05169.84
三、股份总数851,896,530100.00894,491,356100.00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陶悦群,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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