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300773):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

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9:26:54 中财网
原标题:拉卡拉: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2-036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
的公告
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计划在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在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791,302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0%。

2022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联想控股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0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998,6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03%。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联想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联想控股于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98,535股,本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00%,已达预披露公告中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的一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1号楼17层1701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5日   
股票简 称拉卡拉股票代码300773 
变动类 型(可多 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779.85351.00  
合 计779.8535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 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万 股)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21,795.9027.9521,016.0526.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795.9027.9521,016.0526.9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注:本公告中相关股份比例计算依据总股本为:(800,020,000-回购专用账户 20,164,958)=779,855,042股;本公告若出现相关股份比例不一致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拉卡拉支付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2-020),联想控股计划在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在自预披露 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6,791,302股,即不超过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6.00%。 截至目前,联想控股该减持计划尚在进行中。联想控 股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 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是□ 否?

二、股东集中竞价累计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6月15日,联想控股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 均价(元 /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 比例 (%)
联想控 股股份 有限公 司集中竞价交易2022年 5月26 日-6月 15日18.42779.851.00
 大宗交易2022年 5月10 日-5月 20日16.96799.861.03
 合 计1,579.712.03  
注:联想控股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18.00元/股-19.03元/股。

2. 股东累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 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万 股)占总股本比 例(%)
联想 控股合计持有股份22,595.7628.9721,016.0526.95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22,595.7628.9721,016.0526.95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000.00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联想控股本次减持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联想控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联想控股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本企业于本次上市时持有发行人老股(不包括本企业在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25%。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不包括本企业在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25%。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承诺的,违规操作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联想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完毕后,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截至2022年6月15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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