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000791):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15:47:56 中财网

原标题:甘肃电投: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483号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483号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声 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5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5 二、评估目的 ........................................................2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22 四、价值类型 ........................................................26 五、评估基准日 ......................................................26 六、评估依据 ........................................................27 七、评估方法 ........................................................3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45 九、评估假设 ........................................................47 十、评估结论 ........................................................4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51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56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57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字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57 附件 ................................................................58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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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483号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21年 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
根据《关于对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评估的函》,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评估事务所,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三、评估范围: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总资产账面值为192,726.99万元;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总负债账面值为 35,869.48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56,857.51万元。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五、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
本评估报告最终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采用收益法评估,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 194,850.00万元,评估增值37,992.49万元,增值率24.22%。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未考虑具有控制权的溢价、缺乏控制权的折价及股权流动性等特殊交易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八、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 1年,即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 30日止的期限内有效,超过1年有效期需重新进行评估。

九、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对于本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中有如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事项,提请评估使用人特别关注以下几项:
1.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 9-00104号),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的。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2.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截止评估基准日,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报评估的下列房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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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建筑物房产证号面积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1九甸峡电站办公楼卓房权证私字4-0596号4,106.0016,380,962.0511,174,116.80
2九甸峡电站临时办公小楼卓房权证私字4-0594号4941,064,717.80687,937.00
3九甸峡电站食堂卓房权证私字4-0596号367333,186.81215,279.12
4九甸峡电站锅炉房卓房权证私字4-0596号52135,179.6687,342.22
5库房卓房权证私字4-0595号458.91191,187.6263,728.81

上述房屋建筑物,被评估单位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房屋产权归其所有,不存在纠纷。如评估基准日后出现纠纷,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次评估,对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委估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以产权人申报并经评估人员核实后的建筑面积为准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应以房地产测绘部门最终的测绘面积为准。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基准日后房屋建筑面积变化和办理产权证明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委估实训中心建筑物,已办理临房权证总字第3452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载产权人为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占用的土地为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临城国用[2011]第0118号,房屋对应的土地目前由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无偿使用。

4.本评估结论系对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市场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根据本报告书所述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产权人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十、资产评估报告日: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2年5月24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483号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2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委托人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1.公司简况
企业名称: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725832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万祥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资本:135957.668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自1997年09月23日至2050年09月22日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以水力发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的投资开发、高科技研发、生产经营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2.企业简介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水力发电为主从事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投资开发、高科技研发、生产经营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的国有上市公司。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甘肃电投”,股票交易代码:000791。公司控股股东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资委。公司原名“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经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产业涉及水电、风电、光电、新能源汽车租赁及充电桩等领域。

截至2021年底,公司总股本13.59亿股。公司拥有控股子公司7家,分别为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电投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电投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已发电权益装机容量为 259.40万千瓦,其中,已发电水电权益装机容量163.99万千瓦;已发电风力权益装机容量81.81万千瓦;已发电光伏权益装机容量13.6万千瓦(公司控股子公司炳灵公司于报告期内实施了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公司对炳灵公司的持股比例由 90%变为 55.43%,同时公司子公司大容公司所属电站神树水电站在报告期内投入商业运行,装机容量5.2万千瓦,公司已发电权益装机容量和已发电水电权益装机容量相应调整)。

公司现有在建风电项目1个,装机容量20万千瓦;现有在建光伏项目4个,装机容量60万千瓦。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公司注册情况
企业名称: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50910409F
住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番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郝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90,909.09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6月20日
营业期限至:2023年6月2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电力生产、营销;绿色电力证书营销;水电工程安装、检修;房屋、设备设施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 6月20日,主要负责水利、电力资源开发、电力生产;开发与水电相关的安装检修。母公司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水电站有九甸峡水电站、莲峰水电站,总装机容量320兆瓦。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员工226人,其中管理人员43人,生产人员175人,后勤服务人员 8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3人,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人员25人,具备初级技术职称人员134人;技师10人,高级工53人,中级工8人。

3.股权演变
(1)甘肃电投九甸峡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是由甘肃省引洮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 6月20日取得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3年6月30日,甘肃电投九甸峡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各股东缴纳的认缴注册资金,兰州合盛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各股东的出资金额和公司实收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兰合高会所发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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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持股比例(%)
1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货币资金2,600.0083.87
2甘肃省引洮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500.0016.13
合 计 3,100.00100.00 

(2)2004年4月,甘肃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甘肃电投九甸峡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和注册资金。注册资本金 60,000.00万元,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0%控股、甘肃省引洮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参股。2004年12月,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引洮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东变更协议。

(3)2008年3月,甘肃电投九甸峡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第七次股东会決议,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60,000.00万元,由全体股东分期缴足,确定之前实收资本人民币3100万元为第1期出资。

①根据协议、章程规定,甘肃电投九甸峡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各股东缴纳的第二期出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30,780.00万元。甘肃中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各股东增资金额和公司累计实收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甘中一验字?2008?第008号)。经审验后,截止2008年4月16日,公司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30,78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经本期增资后,各股东累计出资和持股比例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持股比例(%)
1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货币资金30,880.0091.14
2甘肃省引洮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3,000.008.85
合计 33,880.00100.00 

②2009年05月15日,甘肃电投九甸峡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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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持股比例(%)
1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货币资金38,880.0092.84
2甘肃省引洮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3,000.007.16
合计 41,880.00100.00 

④根据协议、章程规定,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各股东缴纳的第四期出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18,120.00万元。甘肃正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各股东增资金额和公司累计实收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甘正会验字?2011?第91号)。经审验后,截止2011年7月20日,公司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8,12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经本期增资后,各股东累计出资和持股比例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持股比例(%)
1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货币资金54,000.0090.00
2甘肃省引洮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6,000.0010.00
合计 60,000.00100.00 

(4)2012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92号)文件,同意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拟以水电板块资产与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包括,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0%的股权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转入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甘肃电投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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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出资人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持股比例(%)
1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54,000.0059.40
2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货币资金30,909.0934.00
3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6,000.006.60
合计 90,909.09100.00 

(注:2013年7月,股东甘肃省引洮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改组,名称变更为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面各股东累计出资和持股比例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实际出资占 注册资本比例%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4,000.0054,000.0059.40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30,909.0930,909.0934.00
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000.006,000.006.60
合计90,909.0990,909.09100.00

(7)2021年12月31日,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2021-342),双方约定:甘肃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6%股权全部转让给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状况和经营业绩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223,805.93212,356.61202,949.03192,726.99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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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负债合计141,240.3555,963.1639,083.9035,869.48
所有者权益合计82,565.58156,393.45163,865.13156,857.51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营业收入44,069.1235,882.9237,454.0223,454.88
营业成本14,244.9315,173.6814,599.7615,473.76
营业利润23,069.5916,309.8820,500.666,513.10
营业外收入1.4414.8916.221.74
营业外支出2.8447.774.2310.37
利润总额23,068.1916,277.0020,512.656,504.47
净利润19,682.6013,827.8717,427.755,540.35
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报告号瑞华审字 [2019]62020010号大信审字[2020]第 35-00010号大信审字[2021]第 9-10070号大信审字[2022]第 9-00104号
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5.被评估单位组织结构图

股东会  
监事会  
   
会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纪委  
董事会  
   
   
总经理、党委书记  
   
经理 党委副书记、纪  
副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副总工程师 总会计师 总经济师 工会

    总经济师


                物 资 管 理 部


6.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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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4)金融工具
A.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a.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b.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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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B.金融工具的计量
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a.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b.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D.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a.金融资产
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b.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A.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①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②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③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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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a.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b.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信用风险较低。

组合2:关联方组合—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其他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较低。

组合3:低风险组合—可再生能源补贴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及能源局于2012年3月联合颁布的财建(2012)102号通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辅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款项由中央财政提供资金,有政府信用为其背书保证,信用风险较低。

组合4:一般组合—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电费。

对于划分为组合 4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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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①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的显著变化。②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的显著变化。③对借款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下调。④预期将导致借款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外部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⑤借款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的显著变化。⑥同一借款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⑦借款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的显著不利变化。⑧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的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⑨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的显著变化。⑩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借款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的显著变化。?企业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的变化。?逾期信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1:代垫款项、保证金、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关联方款项—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其他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较低。

对于划分为组合 1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5)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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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8—50年012.5—2.0
机器设备8—30年0—312.5—3.23
运输设备8—10年3—512.12—9.7
电子设备5年020
其他设备5年020

③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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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使用寿命(年)摊销方法
软件10直线法
土地使用权权证载明期限直线法

B.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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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C.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9)收入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否则,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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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应税收入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 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电费收入适用13%、房租收入适 用5%、简易征收率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1%计缴1%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为基础计缴。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为基础计缴。2%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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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备注1:九甸峡公司应税收入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莲峰公司为九甸峡公司的分公司,应税收入按3%的简易征收率计算销项税,进项税不得抵扣。

备注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23号)第一条:自 2021年 1月 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0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委托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关于对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评估的函》,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评估事务所,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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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1货币资金127,940,277.58
2应收票据49,472,754.00
3应收账款18,438,644.83
4其他流动资产736,005.83
5投资性房地产11,051,960.18
6固定资产1,676,116,672.22
7在建工程31,274,895.35
8无形资产11,781,127.95
9递延所得税资产457,553.54
10资产总计1,927,269,891.48
11应付账款8,142,691.87
12预收账款66,666.67
13应付职工薪酬10,481,608.94
14应交税费1,002,423.06
15其他应付款13,140,872.64
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6,723,994.06
17长期借款249,136,566.46
18负债合计358,694,823.70
19净资产1,568,575,067.78

具体评估范围及明细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

针对本次评估目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 9-00104号,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的。

(三)关于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是否一致的情况说明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已承诺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和评估范围一致,不重不漏。

(四)主要资产概况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资产包括:主要资产包括: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在建工程。主要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投资性房地产共 6项房产,账面原值13,525,331.62 元,账面净值为 11,051,960.18 元。房产分别是 3项公用住房、实训中心(南面一层)、临洮办公楼和甘肃投资集团大厦20层(2002室、2003室、2004室、2016室、2005室半间),房产分别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公园路、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房产除了甘肃投资集团大厦20层(2002室、2003室、2004室、2016室、2005室半间)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外,剩余房产已全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32473号、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 232478号、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 232479号、临房权证总字第 34521号产权证、临房权证总字第 25474号)。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房产均在正常使用中。

3.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委估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物:委估房屋建筑物共 18项,账面原值 262,078,850.08 元,账面净值 176,634,980.18 元,包括发电主厂房、副厂房、实训中心、办公楼、活动中心、电站食堂、电站锅炉房等,分布在卓尼县、临潭县、临洮县洮阳镇,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房屋建筑物均在正常使用中。

(2)构筑物:委估构筑物共 46项,账面原值 1,979,784,776.71 元,账面净值 1,334,996,302.83 元,包括电站的面板堆石坝、引水发电洞、专用公路、泄洪洞等,分布在卓尼县、临潭县等地,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均在正常使用中。

4.设备类资产:委估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情况如下: (1)机器设备: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主要为水电站发电设备,账面原值 533,199,249.99 元,账面净值 158,058,261.18 元,共1009项,包括发电机、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权证编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用途类型面积(㎡)取得日期终止日期
宗地1卓国用 [2011]59-1号甘肃电投九甸 峡水电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卓尼县藏巴哇 乡金口村工业出让10,624.202011-10-242061-11-1
宗地2卓国用 [2011]60-1号       
   卓尼县藏巴哇 乡柳林村工业出让42,280.102011-10-242061-11-1
宗地3卓国用 [2011]61-1号       
   卓尼县藏巴哇 乡柳林村工业出让25,292.902011-10-242061-11-1
宗地4潭国用[2011]012 号       
   临潭县羊沙乡 秋峪村工业出让26,049.002011-10-252061-10-25
宗地5临城国用 [2011]0121号       
   临洮县洮阳镇 南关商务 金融出让12,162.722011-10-292055-7-20

(2)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全部是外部购入软件,包括发电仿真培训系统、华东数字大坝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V1.0、360工业主机安全卫士软件、大坝观测监测信息分析管理软件等软件。

2.企业申报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无。

(六)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无。

(七)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
本次评估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引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 9-00104号)的审计结果,其中:总资产账面值为192,726.99 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35,869.48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56,857.51万元。

本评估报告中,被评估单位2017-2021年的财务数据引用各年度《审计报告》。

除上述引用外,再未引用其他报告。


四、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实现的要求,结合评估对象自身的功能、使用方式和利用状态等条件的制约,本次评估价值类型选用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选择市场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遵照价值类型与评估目的相一致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五、评估基准日

(一)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二)按照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资产评估应对的经济行为实现日接近的原则,由委托人确定评估基准日。

(三)本次资产评估的工作中,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参数的选取、评估价值的确定等,均以评估基准日企业的财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本报告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业务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经济行为依据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评估的函》。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2019年 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2019年 8月26日第十三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8.《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 11月 16日国务院令第 91号,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
9.《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1992年07月18日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
10.《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4号);
1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8月2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
12.《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13.《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6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14.《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9修订)》(2019年 1月 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201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公布);
1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18.《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2021年 7月2日国务院令第743号)。

(三)评估准则依据
1.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0)《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3.资产评估指南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2)《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4.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2)《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5.其他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2021〕30号); (2)《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39号);
(3)《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四)产权依据
1.《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
2.《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行驶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五)取价依据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最新版);
2.《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
3.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4.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5.《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13版)》;
6.《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及概(估)算费用标准(2013版)》;
7.《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9);
8.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试行)>的公告》(甘建公告[2020]84号);
9.《<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建价[2016]119号));
10.《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甘建价〔2017〕313号); 11.《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工程计价调整的指导意见》(甘建价〔2020〕145号);
1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主要建筑物工程预决算等资料;
1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0〕41号);
14.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15.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参数资料;
16.WIND资讯系统提供的相关行业统计数据;
17.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它评估相关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表》。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介绍
按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收益法指将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2.评估方法的选取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 服力强的特点。经过对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身发展、相关行业的了解和分析,我们认为目前国内股权转让市场虽然开始逐步公开,但在资产规模、资产特点、经营和财务风险、增长能力等方面和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接近的基本没有,难于选取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物,无法确定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因此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基本条件。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选择理由如下:
资产基础法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价值,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甘肃电投
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各种贬值反映资产价值。其前提条件是:第一,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第二,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本次评估的委估资产具备以上条件。

收益法是把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以企业整体获利能力来体现股东权益价值。被评估单位管理层能够提供该公司的历史经营数据和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评估人员通过和企业管理层访谈以及调研分析,认为本次评估具备收益法评估的基本条件。(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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