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监事签名: 苗 丹 雷新军 欧昌东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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