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300240):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到3%暨减持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5:51:10 中财网
原标题:飞力达: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到3%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2-03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超过3%暨减持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勤、沈黎明及吴有毅(三名自然人为一致行动人),以及 持股5%以上的控股股东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6,603,6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39.84%)的控股股东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投资”)、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立达投资”)、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汽修”),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39.67万股(即合计不达到或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述减持行为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吉立达投资于2021年12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91%,飞达投资于2022年1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91%,亚通汽修于2022年1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82%,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20万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公司控股股东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超过2%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公司控股股东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2812%,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公司控股股东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于2019年11月29日至2022年6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80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受公司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等因素影响,若按单笔减持占比累计变动比例为4.9201%,若按本次与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时点的控股股东占比之差为5.2081%。上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涉及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情况为公司控股股东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8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2.9341%,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飞达投资和吉立达投资出具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 均价 (元 /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时的公司 总股本(股)占当前总 股本比例 (%)
吉立达投资大宗交易2021年12月31日6.801,800,000368,024,2500.4891
飞达投资大宗交易2022年1月6日6.801,800,000368,024,2500.4891
亚通汽修大宗交易2022年1月11日6.653,600,000368,024,7500.9782
飞达投资大宗交易2022年6月1日7.001,200,000368,214,5320.3259
吉立达投资大宗交易2022年6月6日7.001,200,000368,214,5320.3259
亚通汽修大宗交易2022年6月8日7.001,200,000368,214,5320.3259
飞达投资大宗交易2022年6月20日6.65600,000368,214,5320.1629
吉立达投资大宗交易2022年6月20日6.65600,000368,214,5320.1629
合计   12,000,000 3.2599
(二)股东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 前后比例 差异
  股数(万股)占当时总股 本比例(%)股数(万股)占当前总股 本比例(%) 
吉立达投资合计持有股份4,502.362512.23394,142.362511.24990.984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02.362512.23394,142.362511.24990.984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
亚通汽修合计持有股份5,07913.80074,59912.49001.31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7913.80074,59912.49001.310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
飞达投资合计持有股份5,07913.80074,71912.81590.98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7913.80074,71912.81590.984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
合计14,660.362539.835313,460.362536.55583.2795 
注:1、公司股本结构受股权激励期权行权事项影响,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当前总股本368,214,532股。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计算股份变动比例所依据的总股本有所变化,若按单笔减持占比累计变动比例为3.2599%,若按减持变动前和变动后披露时点的控股股东占比之差为3.2795%。

2、公司控股股东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送转的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0.3258%。

二、 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3%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昆山开发区同丰路42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昆山开发区玫瑰路99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昆山市长江南路1189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 20日  
股票简称飞力达股票代码300240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 股1,2003.2795   
合 计1,2003.279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 赠与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当时总股 本比例(%)股数(万股)占当前总股 本比例(%)
昆山吉立达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4,502.362512.23394,142.362511.2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02.362512.23394,142.362511.24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昆山亚通汽车维 修服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5,07913.80074,59912.49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7913.80074,59912.49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昆山飞达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5,07913.80074,71912.81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7913.80074,71912.815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6,603,6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9.84%)的控股股东昆山飞达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昆山亚通汽车维 修服务有限公司,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39.67万股(即合计不达到或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且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述减持行为自公 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减持情况与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 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 股东出具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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