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000756):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2-38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A股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长张代铭先生、董事徐列先生、副总经理王小龙先生、副总经理杜德清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贺同庆先生、副总经理郑忠辉先生、副总经理魏长生先生、副总经理徐文辉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曹长求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长张代铭先生、董事徐列先生、副总经理王小龙先生、副总经理杜德清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贺同庆先生、副总经理郑忠辉先生、副总经理魏长生先生、副总经理徐文辉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曹长求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A股股份合计不超过 355,6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不超过 0.05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管张代铭先生、徐列先生、王小龙先生、杜德清先生、贺同庆先生、侯宁先生、郑忠辉先生、魏长生先生、徐文辉先生及曹长求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三、承诺履行情况 张代铭先生、徐列先生、王小龙先生、杜德清先生、贺同庆先生、侯宁先生、郑忠辉先生、魏长生先生、徐文辉先生及曹长求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3、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减持股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张代铭先生、徐列先生、王小龙先生、杜德清先生、贺同庆先生、侯宁先生、郑忠辉先生、魏长生先生、徐文辉先生及曹长求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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