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002026):以定期存单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65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定期存单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以新增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的人民币定期存单质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贷款,贷款用于购买原材料等日常业务开支,贷款有效期为一年,最终贷款金额、利息和使用期限,以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12个月尚未披露的累计定期存单质押情况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人民币定期存单质押总额为30,600万元(不含本次在内)。包括本次拟进行的定期存单质押事项在内,公司连续12个月内尚未披露的定期存单质押金额累计金额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故本次定期存单质押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定期存单质押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存单质押业务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定期存单质押业务,有利于将流动性低的定期存款转化为流动性高的现金资产,能够有效地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的临时用度需求,并进一步强化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为后续公司提高存款收益、降低融资成本、扩大银行授信等相关业务打好基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贷款业务。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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