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持股 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1年 12月 23日起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6%)。公司于 2021年 12月 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数量减持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 2022年 6月 22日,黄晓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34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1%,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1月 22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公告》,控股股东黄元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晓峰先生、陈克让先生从上述公告披露后,累计减持 3,57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3%。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持股 5%以上股东黄晓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晓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黄晓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6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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