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药业:天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时间:2022年06月23日 00:27:13 中财网

原标题:天新药业:天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单体维生素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维生素 B6、维生素 B1和生物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均呈现较大幅度的波动,2019年、2020年和 2021年,维生素 B6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164.89元/千克、149.92元/千克和 145.07元/千克;维生素 B1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185.97元/千克、182.33元/千克、161.49元/千克;生物素(折纯)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2,308.03元/千克、4,565.48元/千克、2,152.11元/千克。

公司产品价格主要随市场价格而变化,市场价格主要受政策环境、市场供应结构、下游需求变化、竞争企业进入或退出、技术进步等因素影响。新增产能的释放、环保政策调整以及突发事件等都会导致市场供需发生变化。如供需关系失衡,极有可能会引起公司相关产品价格出现波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可能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维生素 B6、维生素 B1和生物素的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基础化工及精细化工产品,原材料产品的价格受石油价格、下游需求及经济周期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受公司部分中间体实现自产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有所变动,报告期内占比分别为 52.33%、50.71%和 54.35%,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盈利产生较大影响。由于上游行业周期波动、原材料供应格局变化、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而导致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在未来仍可能给公司生产成本、盈利能力等带来一定的影响。若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或异常波动,而公司不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所在的维生素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1.80%、55.09%、43.99%。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优化生产效率和工艺改进,持续降低产品成本,产品质量稳定且受到客户认可,具备市场竞争力,因此在维生素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下仍然保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公司产品价格主要随市场价格而变化,市场价格主要受政策环境、市场供应结构、下游需求变化、竞争企业进入或退出、技术进步等因素影响。新增产能的释放、环保政策调整以及突发事件等都会导致市场供需发生变化。若市场供给大于需求,可能会引起产品价格下跌,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国际贸易环境和政策出现不利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较大且占比较高,2019年、2020年和 2021年,外销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1.56%、58.13%和 61.54%,对公司整体业绩非常重要。虽然自由贸易仍是当前世界的主旋律,但同时国际贸易环境亦存在诸多不利变化。如若进口本公司产品的国家或地区的国际贸易环境和政策出现不利变化,例如针对本公司产品或本公司下游客户的产品大幅增加关税,或针对本公司产品、本公司下游客户产品提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诉讼,则可能导致本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大幅下降,公司产品的销量和盈利能力出现不利变化,进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不利变化。

(五)行业结构出现不利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维生素 B6、维生素 B1和生物素,报告期各期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89.83%、87.15%和 83.59%,对公司整体收入具有重要影响。这三类维生素产品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市场供求较为平衡。根据博亚和讯统计,截至 2020年初,维生素 B6、维生素 B1和生物素行业按产能计算的前三大厂商,其合计产能分别占相应产品全球产能的 70%以上。如现有厂商大幅增加产能,新技术、新工艺的出现带来产量的大幅提升或者其他行业厂商进入本行业,导致维生素 B6、维生素 B1或生物素的全球产能水平大幅增加,则可能导致本行业市场结构出现不利变化,行业供求结构可能失衡,产品市场价格可能下降,引起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下降,公司主要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可能加剧,公司产品最终用户的议价能力进一步增强,进而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出现不利变化。

(六)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主要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废,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019年、2020年和 2021年,公司环保投入及费用支出分别为 10,580.16万元、10,897.94万元及 13,296.38万元,整体保持平稳,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对公司环保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可能导致公司环保投入及费用支出大幅上涨,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另外,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会有所增加,从而增加环保支出和环保管理工作难度,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

2020年 6月,生态和环境保护部颁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规定重点区域各省(市)应按照该指南,持续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公司所在地江西省虽然不属于该指南所覆盖的重点区域,但不排除将来随着环保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公司会被要求采取错峰生产、停产停工等措施,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七)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了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作业流程。报告期各期,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支出分别为 997.07万元、899.18万元和 1,050.91万元,整体保持平稳。但公司在生产中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质,如使用或管理不当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若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失修,也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如果公司所在园区其他化工、制药等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政府部门可能要求所在区域的所有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甚至停工停产。上述潜在安全生产风险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支出大幅上升,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八)商业贿赂风险
贿赂是行业和社会共同抵制的违法行为,公司为防范贿赂风险已制定了反腐败反贿赂标准操作规程,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员工行为准则、行为处罚、反贿赂反腐败监管等角度防范贿赂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贿赂被公安、工商等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作为贿赂案件涉案方而被起诉的情况。尽管如此,由于发行人业务涉及国家和客户众多,涉及药品级、食品级和饲料级单体维生素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众多环节,若相关制度未能有效贯彻执行,公司未能有效约束或管理公司员工等有关各方,导致其行为违反反贪污、反贿赂相关法律法规,则可能对公司的声誉、业务资质和经营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前所产生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利润分配的顺序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三)利润分配的间隔
未来三年,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四)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万元。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拟定现金分红的金额和比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小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的具体内容,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江南及实际控制人许晶承诺
“1、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人承诺所持天新药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人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天新药业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3、本人承诺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仍继续遵守前述承诺。

4、本人承诺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天新药业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背本人在天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天新药业所有。”
(二)发行人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王光天、邱勤勇承诺
“1、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承诺所持天新药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人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新药业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3、本人承诺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仍继续遵守前述承诺。

4、本人承诺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天新药业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背本人在天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

5、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天新药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天新药业所有。”
(三)发行人持股 5%以上机构股东厚鼎投资承诺
“1、本企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承诺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锁定期限届满后 2年内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 100%。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天新药业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背本企业在天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

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天新药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天新药业所有。”
(四)发行人其他董监高股东陈为民、潘中立、陈明达、陈义祥、郭军、李生炎、罗雪林、余小兵、章根宝、陈典友和董新电承诺
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股份股东外,发行人其他董监高股东陈为民、潘中立、陈明达、陈义祥、郭军、李生炎、罗雪林、余小兵、章根宝、陈典友和董新电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承诺所持天新药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人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天新药业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3、本人承诺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仍继续遵守前述承诺。

4、本人承诺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天新药业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背本人在天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

5、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天新药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天新药业所有。”
(五)发行人股东厚泰投资、厚盛投资承诺
“1、本企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承诺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天新药业股份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背本企业在天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做出的公开承诺。

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天新药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天新药业所有。”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截止日为 2021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及销售等各项业务运转正常,主要客户、供应商的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可能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二)2022年 1-3月主要财务信息及变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年 3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 1-3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中汇会阅【2022】3374号审阅报告。经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3月 31日 /2022年 1-3月2021年 12月 31日 /2021年 1-3月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301,999.73295,226.862.29%
负债总额93,066.59104,357.12-10.82%
所有者权益208,933.14190,869.749.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8,933.14190,869.749.46%
营业收入60,608.5364,087.13-5.43%
营业成本35,374.9736,100.16-2.01%
营业利润21,079.2424,137.46-12.67%
利润总额21,006.5824,082.00-12.77%
净利润17,815.0020,576.78-13.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15.0020,576.78-13.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6,218.4019,454.93-16.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29.3724,242.03-45.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611.42-31,373.1770.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91.68-2,911.4654.2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088.73-10,444.64331.69%
2022年 1-3月,公司净利润为 17,815.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761.78万元,降幅为 13.42%,主要系毛利额下降 2,753.42万元。公司 2022年 1-3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5.43%,主要系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影响下游客户产品需求及运力紧张,主要产品销量小幅下降,从而使得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营业成本变动主要原因系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球货币超发以及进口受限、国内限产双控政策影响,主要原材料丁烯二醇、三氯氧磷、液碱、苄胺等和煤炭能源价格上涨,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尽管公司生产持续向上游原材料延伸,在 2021年下半年实现了 ABL的自产,降低了维生素 B1的生产成本,但整体来看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仅下降2.01%,从而使得综合毛利率下降2.04个百分点,毛利额下降 2,753.42万元。

生产效率、优化生产流程等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给公司业绩带来的影响。随着未来疫情情况的逐渐改善以及下游需求的逐渐释放,预计公司收入将逐步恢复。

(三)2022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主要税收政策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2年 1-6月,公司经营情况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经营业绩稳定。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一季度经营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公司预计 2022年 1-6月营业收入为115,319.00万元至 121,084.95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9.00%至-4.45%;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7,021.68万元至 38,616.13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2.83%至-9.07%;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502.33万元至 35,096.7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4.36%至-10.28%。

公司上述 2022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情况为公司基于目前市场需求情况、2022年 1-3月审阅数据、在手订单情形等综合考虑进行的初步测算数据,未经申报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若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导致国内各地防控措施持续升级,进一步影响下游客户需求和运力,可能对公司上半年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 4,37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约为 10.00%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 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4.84元(按 2021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 2021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总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为净额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97,373,300.00元,其中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 70,770,820.38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12,000,000.00元、律师费用 9,259,320.75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103,773.58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239,385.29元(以上发行费用为不含增 值税金额)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Xi Tianxin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注册资本:39,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江南
成立日期:2004年 9月 24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7年 11月 23日
住所: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
邮政编码:333300
电话:0798-6709288
传真:0798-6702388
互联网网址:http://www.txpharm.com/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天新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11月 20日,天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天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天新药业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天新药业总股本及净资产折股方案。2017年 11年 20日,立信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362号),审验确认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2017年 11月 23日,景德镇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767014627G)。

(二)发起人情况
公司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时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购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许江南20,360.397057.35%
2许晶5,911.083016.65%
序号股东姓名认购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3王光天5,680.320016.00%
4邱勤勇3,550.200010.00%
合计35,502.0000100.00% 
1、许江南
许江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3262519620405****,住址为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春晓路****。

2、许晶
许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3102319871204****,住址为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

3、王光天
王光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3262519630127****,住址为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桃源花苑****。

4、邱勤勇
邱勤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3262519610815****,住址为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中山东路****。

(三)发行人设立时和设立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天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承继了改制前原企业的所有资产和业务。改制前原企业、改制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均为单体维生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改制前后公司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均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三、公司股本情况
(一)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39,4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A股普通股4,378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10%。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前 发行后 
 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许江南20,360.397051.68%20,360.397046.51%
许晶5,911.083015.00%5,911.083013.50%
王光天5,680.320014.42%5,680.320012.98%
邱勤勇3,550.20009.01%3,550.20008.11%
厚鼎投资2,400.00006.09%2,400.00005.48%
陈为民1,098.00002.79%1,098.00002.51%
厚盛投资200.00000.51%200.00000.46%
厚泰投资200.00000.51%200.00000.46%
A股社会公众股东--4,378.0010.00%
合计39,400.00100%43,778.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许江南20,360.397051.68%
2许晶5,911.083015.00%
3王光天5,680.320014.42%
4邱勤勇3,550.20009.01%
5厚鼎投资2,400.00006.09%
6陈为民1,098.00002.79%
7厚盛投资200.00000.51%
8厚泰投资200.00000.51%
合计39,400.00100.00%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现有股东均为适格股东。

1、发行人现有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关联关系
(1)发行人各直接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江南与直接持有发行人 15.00%股份的股东、董事许晶系父女关系,许江南、许晶系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厚鼎投资、厚盛投资、厚泰投资均系许江南控制的企业且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以及许江南、许晶、王光天、邱勤勇、陈为民均通过汇弘投资间接持有厚鼎投资、厚盛投资、厚泰投资相关合伙份额。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发行人各自然人股东之间,各自然人股东与非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发行人各直接股东与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发行人股东许江南、许晶、王光天、邱勤勇、陈为民均担任发行人董事;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潘中立持有厚鼎投资 0.4167%的财产份额;发行人监事章根宝持有厚鼎投资 0.4167%的财产份额;发行人监事董新电持有厚盛投资 2.3000%的财产份额;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陈典友持有厚盛投资 1.6500%的财产份额;发行人副总经理陈义祥持有厚鼎投资 0.4167%的财产份额;发行人副总经理郭军持有厚鼎投资 0.4167%的财产份额;发行人副总经理余小兵持有厚鼎投资 0.3542%的财产份额;发行人副总经理李生炎持有厚鼎投资 0.3542%的财产份额;发行人副总经理陈明达持有厚鼎投资 0.3542%的财产份额;发行人财务负责人罗雪林持有厚鼎投资 0.3125%的财产份额。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发行人各直接股东与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人各间接持有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除已经披露的关联关系外,于发行人的间接持有人中,李全国持有厚鼎投资0.3125%的财产份额,王映平持有厚盛投资 2.4000%的财产份额,二人系夫妻关系;赵国军持有厚泰投资 1.0000%的财产份额,陈春晓持有厚泰投资 0.4000%的财产份额,二人系夫妻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发行人各间接持有人之间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发行人现有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2、员工持股平台
厚鼎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天台县厚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 11月 19日
总出资额2,400万元
实缴出资额2,4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劳动路 1号
主要经营地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劳动路 1号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
厚鼎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时间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1.12.31/2021年度7,214.712,414.716,485.82
厚鼎投资现持有发行人 2,400万股,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6.09%。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厚鼎投资合伙人出资和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 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
1汇弘投资普通合伙人2,237.5093.23%
2陈义祥有限合伙人10.000.42%副总经理
3章根宝有限合伙人10.000.42%监事会主席、 总工程师
4潘中立有限合伙人10.000.42%董事、总经理
5范卫东有限合伙人10.000.42%生产部
6郭军有限合伙人10.000.42%副总经理
7余小兵有限合伙人8.500.35%副总经理
8李生炎有限合伙人8.500.35%副总经理
9司玉贵有限合伙人8.500.35%研发负责人
10陈明达有限合伙人8.500.35%副总经理
11丁锡英有限合伙人8.000.33%国内贸易部
12袁道林有限合伙人7.500.31%安全部
13李全国有限合伙人7.500.31%环保部
14罗雪林有限合伙人7.500.31%财务总监
15熊发新有限合伙人7.000.29%工程部
16张晓增有限合伙人7.000.29%生产部
17张平有限合伙人7.000.29%质量部
序 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任职
18许天敏有限合伙人7.000.29%天新热电
19邱华沙有限合伙人7.000.29%企管部
20徐荣华有限合伙人6.500.27%办公室
21严根栋有限合伙人6.500.27%工程部
合计2,400.00100.00%   
汇弘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天台县汇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 10月 16日
总出资额2,800万元
实缴出资额2,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江南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劳动路 1号
合伙情况许江南持有 55.6295%合伙份额;许晶持 16.1505%合伙份额;王光天持 有 15.52%合伙份额;邱勤勇持有 9.7%合伙份额;陈为民持有 3%合伙份 额。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汇弘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时间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1.12.31/2021年度18,749.6714,291.626,583.70
厚盛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天台县厚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 11月 22日
总出资额200万元
实缴出资额2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劳动路 1号
主要经营地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劳动路 1号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厚盛投资的合伙人出资和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 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任职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 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任职
1汇弘投资普通合伙人38.3019.15
2胡尖尖有限合伙人6.003.00环保部
3王万源有限合伙人6.003.00国际贸易部
4谢敏威有限合伙人6.003.00天新热电
5徐杰锋有限合伙人6.003.00生产部
6唐 勇有限合伙人6.003.00天新热电
7张大玮有限合伙人5.202.60环保部
8陆 威有限合伙人5.202.60生产部
9娄斌波有限合伙人4.802.40供应部
10曾小春有限合伙人4.802.40供应部
11熊文泉有限合伙人4.802.40生产部
12万挺峰有限合伙人4.802.40安全部
13吴笑霞有限合伙人4.802.40国际贸易部
14冯正川有限合伙人4.802.40研发中心
15王映平有限合伙人4.802.40质管部
16万 真有限合伙人4.602.30技术中心
17董新电有限合伙人4.602.30监事、总工 办高级工程 师
18朱志峰有限合伙人4.602.30质管部
19李俊敏有限合伙人4.602.30供应部
20徐勇智有限合伙人4.602.30总工办
21夏财联有限合伙人4.602.30技术中心
22王玉尧有限合伙人3.501.75质管部
23余加亮有限合伙人3.501.75生产部
24胡文荣有限合伙人3.501.75生产部
25刘华喜有限合伙人3.501.75供应部
26汪康敏有限合伙人3.501.75生产部
27陈典友有限合伙人3.301.65职工监事、 审计部
28谢 涛有限合伙人3.301.65工程部
29陈庆锋有限合伙人3.301.65质管部
30夏 雨有限合伙人3.301.65生产部
31姜 亮有限合伙人3.301.65人力资源部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 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任职
32郑鹏程有限合伙人3.301.65国内贸易部
33郑 洪有限合伙人3.001.50工程部
34葛 挺有限合伙人3.001.50危废处理中 心
35徐志刚有限合伙人3.001.50技术中心
36徐晓峰有限合伙人3.001.50企管部
37曾传经有限合伙人2.701.35危废处理中 心
38钟水平有限合伙人2.701.35工程部
39许 晖有限合伙人2.701.35工程部
40梁 亮有限合伙人2.701.35财务部
合计200.00100.00   
厚泰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天台县厚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 11月 20日
总出资额200万
实缴出资额200万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劳动路 1号
主要经营地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劳动路 1号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厚泰投资的合伙人出资和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 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任职
1汇弘投资普通合伙人143.4071.70
2钱远飞有限合伙人2.001.00生产部
3程 军有限合伙人2.001.00天新热电
4赵国军有限合伙人2.001.00生产部
5钟磊磊有限合伙人2.001.00生产部
6朱旭东有限合伙人1.800.90环保部
7金海鹏有限合伙人1.800.90工程部
8朱家庶有限合伙人1.800.90生产部
9洪贤希有限合伙人1.800.90天新热电
10郭官安有限合伙人1.800.90技术中心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 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任职
11徐 玉有限合伙人1.800.90工程部
12王智平有限合伙人1.600.80生产部
13郭年春有限合伙人1.600.80生产部
14谢阅斌有限合伙人1.600.80生产部
15冯宗友有限合伙人1.600.80办公室
16程田松有限合伙人1.600.80生产部
17庞立华有限合伙人1.600.80生产部
18焦 俊有限合伙人1.400.70生产部
19徐清平有限合伙人1.400.70工程部
20吕永辉有限合伙人1.400.70生产部
21王环生有限合伙人1.400.70环保部
22徐勇生有限合伙人1.400.70生产部
23徐俊辉有限合伙人1.400.70天新热电
24刘季亮有限合伙人1.200.60生产部
25李中孝有限合伙人1.200.60环保部
26安祖桂有限合伙人1.200.60财务部
27方 鹏有限合伙人1.000.50企管部
28海振丹有限合伙人1.000.50工程部
29余德平有限合伙人1.000.50办公室
30王冬琴有限合伙人1.000.50单证科
31黄忠诚有限合伙人1.000.50工程部
32王哲琳有限合伙人1.000.50工程部
33厉则锋有限合伙人1.000.50质管部
34刘洪福有限合伙人0.900.45人力资源部
35华永水有限合伙人0.900.45办公室
36许喜明有限合伙人0.900.45工程部
37俞 诚有限合伙人0.900.45总工办
38许立青有限合伙人0.800.40安全部
39徐有高有限合伙人0.800.40安全部
40郑 韬有限合伙人0.800.40环保部
41葛志刚有限合伙人0.800.40人力资源部
42郑秉该有限合伙人0.800.40安全部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 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任职
43罗 鑫有限合伙人0.800.40安全部
44陈春晓有限合伙人0.800.40质管部
合计200.00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现有股东与发行人相关方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或安排,亦不存在与之相关的纠纷或潜在争议。(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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